交通安全 你我共行——台头镇第二小学交通安全教育

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第二小学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交通安全事关孩子的生命和每个家庭的幸福,为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些交通安全知识要点家长务必讲给孩子并落实,让我们共同努力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p> 未满年龄勿骑车 <p class="ql-block">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家长切莫让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p> 法律链接 <p class="ql-block">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p><p class="ql-block">(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p><p class="ql-block">(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p> 乘车系好安全带 <p class="ql-block">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乘坐副驾驶位。乘车时,无论前排还是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守住生命线。</p> 过马路时左右看 <p class="ql-block">过马路时一定要“先左看再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再通过。过马路时一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穿越人行横道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可急冲、嬉闹或突然折返。</p> 停车场内勿玩耍 <p class="ql-block">停车场不是游乐场,切勿在停车场内玩耍。车辆盲区多,要教育孩子不得在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小区停车场内。</p> 滑行工具不上路 <p class="ql-block">平衡车、滑板车是滑行工具,不能上路滑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p> 积极遵守四个不 <p class="ql-block">1.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和玩耍。</p><p class="ql-block">2.不边走路边看手机、看书、听音乐等。</p><p class="ql-block">3.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道路护拦。</p><p class="ql-block">4.不与机动车抢道,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庭的幸福、学校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期望。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教育思想,对孩子多一点安全教育,多一份关注。为营建平安、健康、和谐校园,请您与我们共同努力。</p> <p class="ql-block">图文编辑:李颖博</p><p class="ql-block">内容校对:李红雅</p><p class="ql-block">审核:王光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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