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开展好我校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介绍如下:</p>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br>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br> 3.我校在籍学生。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即在校在籍6—12周岁(2011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之间学籍在本校的学生,包含8月31日)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义务教育学生 三、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 1.原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原件,以及户主页、家长及学生户口单页复印件。<br> 2.低保证、残疾证、单亲、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r> 3.原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盖章证明,证明上需留有社区或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br>四、申请认定流程:<br> 1. 政策宣传:学校通过网络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br> 2.学生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br> 3. 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学校按照要求进行三级评审,确定认定结果。<br> 4. 结果公示:学校根据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结果,学校评审结果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br> 5.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申请材料统一建档保存。<br> 6.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截止10月8日。 补助标准: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每生每年500元(一学期250元),具体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学期申请、评审,进行补助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将补助款按学期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到学生监护人账户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优先资助)。<br>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每天4元,每年按250天计算),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算) 。<br>3.发放形式:按标准以饭票、“代金券” 形式,经学生本人(监护人)签字认领,直补到学生手上,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纳入资助范围)。<br>2.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br>3.发放形式:原则上以补充餐卡(发放餐票)的方式发放,因客观原因无法以上述方式发放的,可通过打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卡的方式发放。 姬家雷家小学<br>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