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p class="ql-block">  您好!为了确保广州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籍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辍学,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市对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教育资助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p><p class="ql-block"> <b>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b></p><p class="ql-block"><b> </b>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资助项目。</p><p class="ql-block">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人1000元/每学年;初中生每人1250元/每学年;非寄宿生生活费资助项目。</p><p class="ql-block"> 资助标准:特殊困难小学生每人500元/每学年,特殊困难初中生每人750元/每学年。</p><p class="ql-block"> (二)普通高中学生</p><p class="ql-block"> 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p><p class="ql-block"> 资助标准:每名学生2000元/每学年。</p><p class="ql-block"> 高中免学费资助项目。</p><p class="ql-block"> 每名学生2500元/每学年(残疾学生3850元/每学年)。</p><p class="ql-block"> 凡申请免费教育资助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p><p class="ql-block"><b>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条件</b></p><p class="ql-block"> (一)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部门对上述的各项资助项目都列有明确的、一视同仁的资助条件,若您的家庭符合资助项目的资助条件并持有相应的贫困证明,就可以保证您能得到资助;</p><p class="ql-block"> (二)为了保证您能顺利地申请上述各项资助项目,广州市各学校均指定有专门部门和老师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请各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长)向学校班主任、团委书记或者学校办公室咨询相关资助项目的政策条件。若条件符合,请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正式向学校做出资助申请。</p><p class="ql-block"> <b>三、时间节点提醒</b></p><p class="ql-block"> (一)广州市各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之初,将此信发至所有学生(家长)。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此信并及时签名确认交回学校,同时向学校咨询相关资助政策条件、并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助项目的申请。</p><p class="ql-block"> (二)广州市各学校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资助条件审核的工作时间节点在9月23日,为了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请各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长)及时进行申报。</p><p class="ql-block"> 若您不能在上述时间内(或者按学校要求)向学校做出资助申请,则会妨碍您的子女获得本学年度的困难资助。</p><p class="ql-block">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联系求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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