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运行情况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闽建办管函【2022】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焚烧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环保运行管理,有效预防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切实提升运行管理水平。9月13日至18日,市城管依托“六清一改”督导机制,邀请国内专家对我市红庙岭园区、罗源、闽侯、长乐、永泰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安全、环保运行预评价。<br><br> 9月21日下午,市城管委林长盛副主任主持,市城委公用设施监管处具体承办,邀请国内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专家,召开“2022年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安全环保预评价问题反馈暨安全、环保标准宣贯培训”会议。罗源县、闽侯县、永泰县、长乐区等县(市)区主管部门领导、主要经办,以及红庙岭保罗项目公司、红庙岭协同项目公司、罗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焚烧厂、闽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长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br> 会议通报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环保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会议结合福州市实际,针对《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DBJ/T13-93-2015)、《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1976-2021)、<br>《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HJ1205-2021)、《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和评价规范》(DL/T 1843-2018)等文件要求,开展安全、环保规范、标<br>准培训、宣讲。 福州市城管委(公用处供稿)<br>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