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5期】某热电公司 “10.28” 触电事故

明磊

<p class="ql-block">  2008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 07 分,某热电有限责任所属电力设备检修公司电气分公司技术员签发票号为: 电气 01200810055的电气一种工作票, 工作内容为: 二厂15号厂低变小修,6815开关小修, 电缆清扫, 配合试验; 工作地点:二厂6kV1号配电室,6815开关间隔,15号厂低变间隔处。</p><p class="ql-block">  10月28日8时30分,变电班召开班前会,班长曹X及技术员赵X对当天的检修工作进行安排和安全技术交底。</p><p class="ql-block"> 9时35分,工作负责人鄢XX在电气运行厂用办理开工手续,并会同厂用值班人员一同到现场对安全措施及停电情况进行了复查, 并在现场办理了开工许可手续。</p><p class="ql-block"> 9时40分左右, 工作负责人鄢XX在15号厂用变压器室和6815开关处对工作班成员刘X(死者,男, 40 岁) 等三人进行了安全交底, 并在危险点预控票上签字. 工作负责人鄢XX分配刘X从事 6815开关柜内地面的清扫工作,同时强调 6815 开关上插头带电. 待工作组成员正常工作后, 鄢xx到后盘从事拆除电缆头的工作。</p><p class="ql-block"> 10 时 10 分, 开关间隔突然一道弧光, 鄢XX立即从后益回到前益, 发现工作组成员刘x倒在地上,鄢XX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汇报相关领导, 并拨通医务所和 120急救电话. 刘X抢救无效死亡。</p><p class="ql-block"> 事故发生后,检查发现6815开关间隔上护板已被拆除.</p> <h1><b style="color:rgb(237, 35, 8);">【一】原因分析</b></h1><p class="ql-block"> (一)直接原因</p><p class="ql-block">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第4.4.8条规定: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第6.5.9条规定: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拦、 标识牌。工作人员刘X安全意识淡薄, 工作过程中思想不集中, 没有严格执行危险点预控措施, 置安全交底和提醒于脑后, 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在 6815 开关间隔上护板显著位置贴有 “止步, 高压危险” 安全警示的情况下, 打开 6815 开关间隔上护板, 误碰带 电设备, 导致触电死亡, 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p><p class="ql-block"> (二) 间接原因</p><p class="ql-block">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第4.4.9条规定: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第5.6.2条规定:工作负责人·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安全措施可靠, 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 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 方能参加工作。工作负责人鄢XX是此项工作的监护人,对工作组成员工作安排考虑不周,对工作班成员失去监护,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和次要原因,对事故的发生应负次要责任。</p><p class="ql-block"> 2.6815开关虽然设有防护隔板和警示标志,但防护隔板没有闭锁装置,为刘x解除安全防护措施留下隐患。安全措施不可靠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p><p class="ql-block"> 3.刘X近日由于本人以往的不良行为, 受到相关部门的传唤核查,思想压力较大, 加之群众议论,致使思想情绪波动, 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行为失常。 外界压力也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p><p class="ql-block"><br></p><h1><b style="color:rgb(237, 35, 8);">【二】责任追究</b></h1><p class="ql-block"> 1.事故当事人刘x, 安全意识淡薄, 严重违反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 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 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触电身亡, 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鉴于本人在此次事故中已经死亡, 故责任不予追究。</p><p class="ql-block"> 2. 工作负责人鄢XX, 工作任务分工考虑不周, 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负责人的监护职责, 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并处 1000元罚款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3.电气分公司变电班班长曹X, 在了解刘x思想状态的情况下, 违反公司工作任务分配原则, 且对当事人的工作开展情况未作进一步的跟踪检查,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应负此次事故的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4.电气分公司经理张XX, 党支部书记陈XX, 作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未能督促本部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放松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思想教育疏导, 应负此次事故的直接领导责任。 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各处以 1000元罚款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5.电气分公司安全员李XX,作为本部门的安全监督人员,没有履行好对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部门重点任务的到位监督不掌握, 安监人员的例行工作开展不力, 发现问题、 监督问题的整改工作执行力不够, 应负此次事故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6.电气分公司检修技术员王XX, 作为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 分管缺陷管理工作, 对安排到班组的工作任务, 技术交底不够, 检修工作过程中没有及时到现场帮助 指导检修工作, 对所在部门的生产技术培训不力, 对本次事故负有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7. 安监部主任武XX, 作为安全监督归口管理的部门负责人, 对二级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 指导、监管不力,安全监督例行工作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理。</p><p class="ql-block"><br></p><h1><b style="color:rgb(237, 35, 8);">【三】防范措施</b></h1><p class="ql-block"> 1.针对性开展作业前危险点分析,尤其对人员思想动态和情绪状况。</p><p class="ql-block"> 2.落实 《电业安全规程》 中设备部分停电对作业的安全要求, 做好与带电设备。</p><p class="ql-block"><br></p><h1><b style="color:rgb(237, 35, 8);">【四】吸取教训</b></h1><p class="ql-block"> 1. 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预控工作。 在工作安排时, 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情绪状况。</p><p class="ql-block"> 2. 全面分析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 尤其对员工的思想动态要充分掌握。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针对性, 及时性进行教育疏导。</p><p class="ql-block">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别是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责任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将 “四不伤害” 落实在行动上, 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责任落到实处。</p><h1 style="text-align:right;">杨佳璐/制</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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