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国家及高陵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切实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现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告知给您,请您仔细阅读。</p><p class="ql-block"> 一、学前免保教费</p><p class="ql-block"> 1.资助对象:学前三年在园幼儿。</p><p class="ql-block"> 2.资助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年;其他幼儿园900元/生/年。</p><p class="ql-block">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p><p class="ql-block"> 1.资助对象: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p><p class="ql-block"> 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孤儿,残疾幼儿,残疾家庭子女;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p><p class="ql-block">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p><p class="ql-block"> 3.发放形式:幼儿园按照补助标准伙食“代金券”形式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p><p class="ql-block">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园资助工作的大力支持!如果您对资助工作有疑问,请与耿镇中心幼儿园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606346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