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干部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提质增效的一块“硬骨头”,也是制约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块“短板”。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弊端重重,既滋长了一些干部稳端“铁饭碗”的错觉,又助长了一些干部“为官不为”的底气。 <br>中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出台,明确了干部“下”的标准,规范了干部“下”的方式,畅通了干部“下”的渠道,打破了不称职干部稳坐“铁交椅”的旧常态。《规定》以制度形式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层诠释,有利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有利于激发各级干部积极有为的主动性,促其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各尽其才。 <br>干部能上能下,让无为者退其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从本质上讲,“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都是失职、渎职的表现,不仅贻误自身前途,更祸害一方群众,破坏党群、干群关系。针对思想觉悟低、能力不适应,“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的“太平官”、“逍遥官”,要严格对照《规定》,通过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进行调整;对以权谋私、滥用权力、为官乱为的“昏官”、“庸官”,则要坚决依照《规定》予以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唯此,才能有理、有据、有序地让无为、乱为者,心有所畏,让出其位。 <br>干部能上能下,让有为者有其位。为政之道,要在用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调整“占位不为”的领导干部,让能者居之,为敢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人才提供上升空间和机会,让有为者有位,能更好地激励想干事创业的人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同时,《规定》明确要求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积极予以关心帮助、加强教育管理,有利于引导其找准定位,在新的岗位上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唯此,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才能在优胜劣汰中去粗取精,实现干部队伍的优化配置,更好地做到知人善用、人尽其才。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