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文件精神,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幼儿园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为平安校园的创建提供有力保障,义乌市江东中心幼儿园向全体教职工开展了系列《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为大家进行全面解读。</p> 01 立法目的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1.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2.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3.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4.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p> 02 概念解读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p> 03 知识竞赛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江东中心幼儿园按照义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知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学习、人人宣传的浓厚氛围。9月20日中午12:30,全体教职工分批次在二楼会议室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测试答题活动。</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法律亮点频现的背后,体现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希望通过本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幼及家长们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助力和谐社会夯实基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