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意识形态 抵御宗教势力——射阳县新坍镇实验幼儿园

新坍镇实验幼儿园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宗教事务条例》第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即: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公民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color: rgb(255, 138, 0); font-size: 22px;">倡议书</b></p> <p>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您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为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行为渗透到幼儿园教育及其它方面,射阳县新坍镇实验幼儿园提出如下倡议:</p><p> 一、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幼儿园渗透。</p><p> 二、自觉加强党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使自己能够正确地认识宗教的本质,认识宗教产生的根源,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p><p> 三、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决抵制宗教对教育的侵蚀渗透和干扰破坏。做到不穿着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不张贴带有宗教色彩的图片,不传播带有宗教色彩的信息,不阅读带有宗教色彩的书籍,不向孩子讲经说教,不到社会上传播贩卖非法宗教书刊。</p><p> 四、积极参与幼儿园文化建设,引领现代文化,在幼儿园中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园内禁止一切宗教活动和邪教迷信活动。</p><p> 亲爱的家长们、老师们,让我们筑起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长城,抵御宗教向幼儿园渗透,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共建文明和谐家园。</p>

宗教

幼儿园

第条

教育

妨碍

渗透

抵御

色彩

带有

射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