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style="text-align: left;"> 我局值夜班工作由部分男同志负责,除提前半小时去吃饭外(每天三餐需自费在院外小吃部或点外卖解决),仍需正常上班工作,并且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也需轮班,而相关的值班休假、补助、福利待遇、优秀嘉奖或晋升等均没有制定工作制度或规章。</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 目前每个夜班需要男同志额外付出个人休息时间16.5小时(含中午班1.5小时)或17.5小时(每年6月至8月中午班2.5小时),每年需值夜班45个至60个(相当于每年有2个月在局机关连续24小时在岗,家中需要照顾的父母、孩子及亲属要听天由命),占用个人休息时间共约750小时至1000小时。按照每个工作日7.5小时计算,大约是100个至135个工作日;按照每个月工作日22天计算,大约是4.5个月至6个月。</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 而其它不值夜班人员每年工作日时间共约1820小时(7.5小时×188天+6.5小时×64天)。故建议如下:</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 一、落实值夜班休假措施。工作日值夜班时当天和次日例行休假,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时例行补休3天或2天,按时到岗值班。</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 二、落实相关值夜班补助、福利待遇等措施。虽然值夜班的男同志相当于比不值夜班人员多工作半年,但是与工资、奖金、绩效、补助、优秀嘉奖或晋升等没有丝毫关系,未多拿一分钱。</div><div style="text-align: left;"> 三、落实值夜班人人平等原则,明确不值夜班的工作制度。</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