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七家中心小学关于禁止未成年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倡议书

七家中心小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p><p class="ql-block">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于少年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又好奇冲动,未满规定年龄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驾驶电动车、机动车很不安全,极易发生事故。</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禁止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与电瓶车,十八周岁以上需取得合法驾驶证才驾驶机动车上路”。</p> <p class="ql-block">【案例一】2022年5月5日18点30分许,王某驾驶一辆小型白色普通客车沿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益民大街行驶至草原丽都北门附近时与对向骑电动车的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赵某是化德县某高中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意思比较淡薄,对自己的车技有绝对的信心,平时骑电动车也是比较快。这次事故主要是赵某超越前面一辆电动车时没注意观察对向来车情况所致,所幸的是赵某在这次事故中受伤不严重。</p> <p class="ql-block">【案例二】2022年04月26日20时58分,安某某(男,1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12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356省道仪征市金陵岗路口时,与沿356省道由西向东行驶高某某(男,45岁,准驾车型:A2)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相碰,事故致安某某受伤,安某某眼镜及电动自行车损坏。该起事故中,学生安某某未满16周岁驾驶非机动车,且闯红灯通过路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当事人安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高某某无责任。</p> <p class="ql-block">【案例三】4月18日上午8时,邯郸市武安市,在一小区门前,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受伤严重。事发时,电动自行车正在逆向行驶,与刚驶入该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碰撞时,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被巨大撞击力顶到空中,随后头部着地,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伤较重。经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p> <p class="ql-block">【案例四】2021年10月24日18时许,卢氏县某学校16岁女学生小李(化名)驾驶美团共享二轮电动车载人在卢氏县城区地段行驶时,将行人于某某撞倒致伤。于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足2/3/4跖骨远端骨折。经卢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李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小李父母为于某某垫付了5000元医疗费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于某某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0余元。因小李属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被列为共同被告。承办法官严格审查了涉案证据,综合庭审陈述,还原了案件发生的真实过程,理清了双方争议焦点。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休庭调解无果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小李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赔偿原告于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5831.4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p> <p class="ql-block">近几天来,已有2名学生骑行电动车车祸死亡,还有2名学生正在积极抢救。“车祸猛于虎”,花季少年瞬间灰飞烟灭,或者落下终身残疾是多么痛心的事啊。</p><p class="ql-block">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由于学生群体身心尚未成熟,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此学校提示:学生骑行电动车要符合驾驶年龄(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员、不占道行驶、不随意超车,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一分,我们的生命保障就多一层。</p> <p class="ql-block">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现就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车)问题温馨提示如下:</p><p class="ql-block">1、学生要骑行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并佩戴安全头盔。&nbsp;</p><p class="ql-block">2、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随意占用其他车道。</p><p class="ql-block">3、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载物,不乱停乱放,不乱穿乱行,服从交警指挥。</p><p class="ql-block">4、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专心驾驶,不做接打电话、相互打闹等与驾驶无关的事务。</p><p class="ql-block">5、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范围内,并按照规定的指示方向规范停车,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p> <p class="ql-block">  作为家长,您更要谨记并告诫孩子: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都是违法行为;您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要禁止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上路;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要坚守安全底线,杜绝惨痛的危险事故发生。</p><p class="ql-block"> 作为学生,也要承诺不能向大人提不合理要求,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家庭的平安、和睦、幸福尽义务,保自己健康平安成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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