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海角天涯

<p class="ql-block">全校师生、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我省及周边省份零星疫情持续不断,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国庆、中秋双节将至,输入性、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大,为有效降低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扩散,筑牢校园疫情防护屏障,按照省、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对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2022年9月10日——9月12日。9月13日正式上班、上课。国庆节放假时间另行通知。</p><p class="ql-block"> 二、居家要求:</p><p class="ql-block"> 广大师生在假期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同时要提醒家人少聚集、少聚餐、少去人员众多的公共场所,尽量不接触域外来(返)双人员,做好居住环境的预防性消毒和通风,禁止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回家时应当及时洗手消毒。</p><p class="ql-block"> 师生及同住家属要尽量减少双辽域外出行,避免因隔离管控影响师生工作和学习。师生共同居住人(含返双后接触的),如被采取管控措施,涉及师生则需同步居家相应时段,同住人解除管控后,方可返校。</p><p class="ql-block"> 三、严格履行外出报备制度</p><p class="ql-block"> 全校师生原则上在假期内不要离双,严禁到境外出行,禁止前往国家公布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如确实需要离双,教师必须提前向校长报批,并如实报告前往目的地、往返交通工具、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学生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如实报告前往目的地、往返交通工具、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班主任向校长报批。如有瞒报,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出行的师生经校长批准后填写个人出行申请表(到二楼副校长室取,需校长签字),学校存档备查。</p><p class="ql-block"> 假期经过学校审批同意前往省域出行外后返双的师生,原则上要按照属地(社区、村)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在此基础上,学校可视师生出行地点、方式、场所等进行综合研判,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或核验“24小时核酸”等管控措施。希望全校师生、家长朋友们严格执行,理解并支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p><p class="ql-block"> 四、强化全员健康监测工作</p><p class="ql-block"> 假期持续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全校师生必须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生紧急情况,教师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学校疫情防控教师包保小组)层层报告,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向学校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学生包保领导)层层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p><p class="ql-block"> 假期中师生要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切实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p><p class="ql-block"> 五、强化校园安全管理</p><p class="ql-block"> 加强假期值班、值宿工作,充分发挥疫情防控A、B岗职能作用,把好入门关。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开展任何活动。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校长批准,核验身份、经测温、扫码、登记、核验行程及核酸证明后方可入校。</p><p class="ql-block"> 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p><p class="ql-block"> 持续推进教职员工、学生相应剂次疫苗接种工作,完善各类接种台账,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最新接种信息。</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双辽市第四中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2年9月8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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