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系统卫生防疫一日常规(家庭篇)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我园按照教育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准做好各项开学防疫工作,同时我们希望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学习防疫工作指南——《深圳市幼儿园卫生防疫一日常规》家庭篇,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p> 一、健康监测 <p class="ql-block">  每日早晚观察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有发热 (腋温≥37.3℃)、咳嗽等不适及时就医。幼儿患病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严禁到校上学。</p> 二、个人防护 <p class="ql-block">  准备好适合年龄特点的口罩、饮水杯等用品, 交代幼儿多饮水。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风险事项”向学校报 告制度,家长从高、中风险区及国内有本土病例地级以上市返深 以及幼儿共同居住人粤康码出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疑似 新冠病毒肺炎症状时,须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还应 及时告知班级班主任。 </p> 三、出行防护 <p class="ql-block">  疫情期间尽量驾驶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陪伴小孩上下学,途中佩戴口罩。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尽量减少公共物品或部位的接触,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洗手。</p> 四、入园检查 <p class="ql-block">  督促幼儿按幼儿园错峰要求的时段准时到达,错峰测温、晨检等入园,全程佩戴口罩。</p> 五、居家隔离 <p class="ql-block">  如有家庭成员需要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应尽可能与其他家庭成员分房间居住,减少接触;必须接触时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交谈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严格执行分餐制;被隔离者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环境要随时消毒。消毒剂按说明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家庭成员隔离,家长应每日向班主任报告情况。</p> 六、返校核验 <p class="ql-block">  患病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需在返园前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均错峰于上午9:00到园,先到保健室经园医复核确认后,方可回班。已排除传染病返校的,除提供医学证明外,应待发热、咳嗽、吐泻等不适感消失,身体痊愈(发热者退热 48 小时后,呕吐腹泻者症状消失 72 小时后)。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咳嗽也需提供医院的医学证明。 若园医复核结论与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先以园医的结论为准,幼儿暂时回家继续隔离。家长有异议,之后可与幼儿园协商处理。 </p> 七、多通风,少聚集 <p class="ql-block">  保持居室空气流通,每日至少通风两次,一次 30 分钟。家居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尽量安排幼儿在家就餐,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疫情 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不聚餐。 </p> 八、个人卫生 <p class="ql-block">  教导幼儿咳嗽或打喷嚏时避开他人;外出返回后、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或可疑污染物后使用洗手液(肥 皂)和流动水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眼、鼻、 口;不吃不洁食物等。 </p> 九、健康生活方式 <p class="ql-block">  保证均衡的营养、足够的饮水、适量的运动、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心态,提高身体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p> 十、学会防护 <p class="ql-block">  经常学习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才能在发生疫情时,懂应对,不惊慌。</p>

幼儿

隔离

接触

家庭成员

家长

咳嗽

错峰

口罩

幼儿园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