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义务教育资助政策:</p><p class="ql-block">(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p><p class="ql-block">(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p><p class="ql-block">(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p><p class="ql-block">资助比例:全省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26%左右。</p><p class="ql-block">(四)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