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大气、水环境深度治理,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改善环境质量。9月2日,林头镇组织联合行动,依法拆除、取缔土法炭窑42口。区生态环保执法大队、镇综合执法队、镇生态环保办、镇供电所、消防站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共计50多人参加了行动。 打击非法炭窑行动由林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曾茂生同志牵头,参加人员在镇政府大院集中部署安排后,先后前往板桥、尖角山、华楼村现场对42口炭窑设施进行彻底捣毁,整个拆除过程安全有序。 此次行动对违规土法炭窑,特别是对多次警告后仍心存侥幸,为一己私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这充分彰显了我镇坚决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态度和决心,真正起到了打击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坚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企业守法经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