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针对火葬区特点和实际需要,巴林左旗积极推动安葬设施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引导群众从注重大碑大墓等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纪念为主上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br> 01什么是节地生态安葬? 节地生态安葬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散撒、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br> 02节地生态安葬的意义是什么?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途径,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面对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各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安葬方式改革之路,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贡献。<br> 03我旗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有什么优惠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赤峰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和《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林左旗推进文明殡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生前具有巴林左旗常住户籍居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部予以免除。采用节地生态葬法的一次性奖励标准由500元提高到2500元。<br> 04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对党员干部有什么样的要求?党员干部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先导和中坚力量,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保证。<br> 《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从党员干部的自身要求、带头示范、行为监管等三个方面予以明确: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到;党员干部要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还要教育和约束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按要求举办丧事活动;要依法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的殡葬违纪违规行为。<br>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中也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br> 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让生命在绿色中延续,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殡葬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移风易俗、生态安葬、环保祭扫的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