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装修房子喜搬新家,本是一件开心的事,可东明县某小区业主王女士却因装修让自己惹上了官司。王女士在装修房子时疏忽致暖气水管漏水,导致污水流到楼下,造成楼下业主杨先生的墙面、窗帘等均因泡水而受损。事发后,经过物业调查和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协议。后,杨先生一纸诉状起诉到东明县人民法院,请求王女士赔偿各项损失10000元。</p><p class="ql-block">东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杨先生与王女士系上下楼层相邻住户,王女士家中的取暖水阀螺丝和连接口没有拧紧导致渗透漏水,致楼下杨先生家中的墙面、窗套、窗帘、低柜渗透毁损。王女士系造成杨先生家中财产损坏的直接侵权人,应对杨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共计4345元。</p> <p class="ql-block">案情:</p><p class="ql-block">暖气水管漏水到楼下,致墙面、窗帘等物品受损</p><p class="ql-block">法院查明,杨先生与王女士系东明县某小区上下住户,杨先生为25楼业主,王女士为26楼业主。2021年12月份,因王女士家中的取暖水阀螺丝和连接口没有拧紧导致渗透漏水,致楼下住户杨先生家中的墙面、窗套、窗帘、低柜受损,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在诉讼过程中杨先生申请对财产损失的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经本院依法委托,山东中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装饰装修损失价值为2345元。杨先生为此支付评估费2000元。</p> <p class="ql-block">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杨先生与王女士系上下楼层相邻住户,王女士家中的取暖水阀螺丝和连接口没有拧紧导致渗透漏水,致楼下的杨先生家中的墙面、窗套、窗帘、低柜渗透毁损。王女士系造成杨先生家中财产损坏的直接侵权人,应对杨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以不是自己一人的责任,应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杨先生的财产损失包括:装饰装修损失价值为2345元、评估费2000元,共计4345元。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p> <p class="ql-block">法官说法:</p><p class="ql-block">装修施工不当致货物受损已构成侵权。生活中,类似案件比较常见,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p><p class="ql-block">法官希望大家对于邻居之间的纠纷,当事人还是应当多沟通理解、相互包容,争取协商解决问题。多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换位思考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无论怎样,双方不可指责加害,更不得吵骂打架,应当采取冷静的态度,解决争端,这才是真正的明智之举。</p><p class="ql-block">(注:个别图片来源于网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