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召开“清廉集体(单元)”创建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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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为有效推进重点领域清廉建设,发挥清廉建设政治保障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清廉集体(单元)”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纪发〔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的方案,我局于2022年8月31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召开了“‘清廉集体(单元)’创建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p> <p class="ql-block">  县教育局,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班子,全县中小学校长校长,幼儿园园长,研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负责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部署会。</p> <p class="ql-block">  会议首先由钟盛旺副局长解读《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清廉集体(单元)”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他指出,按照全面创建、示范带动的原则,我局确定海南中学白沙学校和白沙县第一小学作为2022年创建试点单位,这两所学校作为教育系统“清廉集体(单元)”的创建样板。</p> <p class="ql-block">  部署会的最后,符爱芳局长就如何做好“清廉集体(单元)”创建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要找准抓手,抓好创建。她指出,要将教育政治生态、学校文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家风家教融入清廉文化中,促进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教育整治生态持续优化的良好氛围。三要选好试点,打造样板。以海南中学白沙学校和白沙县第一小学为创建试点单位,这两所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形成“一校一案”,确保试点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地如期进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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