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淞欣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信

株洲市芦淞区淞欣学校

<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城乡面貌今非昔比,交通环境日新月异。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培养他们养成守法、尚礼、文明的行为习惯,筑牢他们立身行事、走向社会的人格基石,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是我们的责任担当。孩子的安全与教育,需要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恳请您与我们一起做好以下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驾车外出时请系好安全带,不酒驾、不违法停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带儿童出行配备安全座椅,不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车时,请您和孩子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随意横穿马路、不安装遮阳伞;接送孩子时在人行道或指定地点有秩序等候,避免拥挤导致交通事故,驾乘车辆时避免停放在拥堵路段及事故易发地点。</p><p class="ql-block"> 二、教育您的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不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过路口时要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折返或横穿马路。</p><p class="ql-block"> 三、监管您孩子的骑行及驾驶行为,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车)上路,骑自行车、电动车时走非机动车道,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的驾照。</p><p class="ql-block"> 四、提醒您的孩子不乘坐无合法客运经营资质的车辆或无牌无证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私自收取乘车费用的私家车,不乘坐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违法载人车辆;乘车时乘坐安全座椅或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将头手伸出天窗,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乘坐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p><p class="ql-block"> 五、和您的孩子一起积极配合、支持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政策法规,向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遇交通事故拨打“122”,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p><p class="ql-block">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千里之行,慎于足下,愿所有孩子都能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株洲市芦淞区淞欣学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2年8月29日</p>

孩子

乘坐

车辆

交通安全

横穿马路

安全

周岁

不要

时要

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