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曾经沧桑的岁月(一)

丁香树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我是1994年8月由新民乡卫生院调到了新民乡政府工作的。那时候的计划生育工作正是艰难的时候,许是由于女同志更适合做计划生育工作吧,我被分配到了计划生育办公室,也算是政府里比较大的股室。办公室里有八个工作人员。</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按常理,我应该从事计划生育服务室技术工作,这是我的本行。我是学妇幼专业的,技术服务工作无非是妇检、上取宫内节育环,人工流引产等,对于学妇科的大夫来说,是最基本的。如果从事这项工作,对我来说那是轻车熟路。可是服务室里已有两个工作人员,主任便征求我的意见,并说,做技术工作又忙又累,不适合我(当时我正怀有身孕)还是学习一下其他业务,毕竟我是正规学校的毕业生,学什么都容易,干什么都一样,况且计生办正少统计人员,而统计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涉及面广,报表繁多,业务全面。虽然有违自己的意愿,但只能接受。</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1995年,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大事是造册建帐立卡,这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由村计生主任按户摸清情况,计生办组织人员按家按人填写人口底册页子,每个人要涉及二十多项内容,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居住性质、户口性质、迁移状况,婚育情况,现存子女、节育情况,手术时间,手术地点、手术医生等等;建立育龄妇女管理帐,简称为五帐:新婚登记帐、生育证发放登记帐、出生登记帐、节育措施登记帐、死亡登记帐。每位育龄妇女都要建立育妇登记卡,详细记载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时间,节育状况时间。</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这项专项工作,我们做了整整一年。每天计生办人员集体下乡,每人骑一辆自行车,早晨上班就出发。到村计生主任家,放上办公桌就开始按户填写,填写的户口页子不仅要清晰整洁,字迹规范、工整,还不能涂改。有时抄了大半篇了,可是填错了一行,那么整页都要废掉,再重新填写。那时我们晚上通常要工作到十点多才能回家,骑着自行车,在黑夜里你追我赶,嚷着,喊着,唱着,比着赛似地疯跑在乡下那一条条崎岖的乡间小路上。说是枯燥,但大家在一起,也会繁殖出许多的快乐来。</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记得当时,新民乡有31个行政村,最大的村不到一千口人,最小的村不足200人。无论人口多寡,既然是一个行政村,各项工作就要一个标准,一种模式,一抓到底。即所谓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所以,要把工作干顺,干好,干快,必须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形成一套有形的规律,工作才能完成的更妥贴,更顺畅。</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首先,我们把全乡最小的一个村子--新富村作为工作的第一站。新富村,在乡政府的最东面,全村只有不到四十户人家,居住在四面环山的小山沟里。所谓的沟里,就是在你前行的路上,无论你如何张望,是怎么也看不到村庄的,一路走来,都是在爬坡。我们所谓的骑着自行车,不如说是自行车骑人。推着它走完那长长的坡,人早已累得精疲力尽了,男同志开始时还能骑几步,女同志几乎全是推着自行车走。只所以不步行,执意推着自行车,是因为回家时,基本不费一点力气,车就会飞速地冲回单位。</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那小段路程,走起来费时费力,你好似爬上了山坡,可是你真站到山顶,回望走过的路时,根本觉不到你是站到山顶,按着我们的想象,走过上坡路,接下来必定是下坡路了,可是等你骑上车子,还是一样的费力气,坡度小了,路还是一样难行。在沟边的小路上再走上好长一段,拐个小弯,当你抬起头时,会发现已经来到了村里第一户人家的门前。村里只有一条街道,东西巷子,街两边是住户。村小地大,家家都有很大的一处院落,进入一户院落,要走很长的一段距离,才能到屋门口。新富村属山区,只有坡耕地,没有水浇地,百姓的收入只能靠天吃饭,也是全乡比较贫困的村。</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在这样的小村里,选出一个年青的计划生育女干部,是很难的。因为村里常期居住的年轻人太少了。现任计生干部也是多次动员,才勉强上任的。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但只要能如实上报本村的情况,能入户调查了解新婚、出生、节育等情况就行了,其他的软件工作只好由我们乡里工作人员帮她完成。村王主任一家均是非常实诚厚道的人。由于路难走,耽误了不少时间,到她家后,我们就招呼着快放桌子。我们意思是快点开展工作,而她却憨憨地说,家里只有剩饭,你们能不能等一下,再做点新的。听到她的话,我们全笑坏了,这才什么时辰啊,早饭刚吃过,午饭还早呢?</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工作量大,为了赶时间,我们午饭不充许喝酒。王主任的爱人非常热情,非要陪大伙喝点,所以就烫上了一壶白酒,坐在桌边。我的一个同事就开玩笑说,你快把酒撤下去吧,那点酒哪够我们喝?并随手把酒壶拿起来,放在柜子上。王主任的爱人什么也不说,悄悄地走了,我们也没怎么在意,就一直喊,快盛饭吧。王主任就支吾着说,饭还没好。等了半个多小时了,还不上饭,我们就自己下地去盛饭,才发现,王主任站在大门口张望呢,一问才知,她爱人去乡里商店买酒去了?弄得我们即尴尬又内疚。当然这些主要是因为初次相交相处的原因。时间长了,大家相互了解了。多说少说,说的深些、浅些也就无所谓了。后来大家混熟了,就常把这事当作笑料来谈。</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1995年,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要求是相当严格的。那时孩子出生不足七个月(指办理结婚证、生育证后不足七个月出生的)就判定为外计划出生。出生不足九个月的,必须有医疗卫生部门出据的早产证明,方能上报为计划内出生,否则视为计划外出生。对于计划外出生的,分一孩二孩两种情况给予处罚。计划外生育一孩的,就是非婚生育,指没到法定婚龄生育或没办理结婚证生育的。当时农村经济条件有限,办理结婚所需费用是农民最大的经济支出,在贫困的山村,达到法定婚龄,而无力办理结婚手续、操办婚礼的大有人在,更何况还有很多不到婚龄而同居者,所以非婚生育是不容忽视的。要控制计划外一孩的出生,就必须狠抓非法同居的(当时的计划生育是有权管非法同居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政策的变异和发展:计划内外的判定:以前,领结婚证不足七个月出生,视为计划外出生。如今,领结婚证的当天出生即是计划内出生。</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非法同居(现在称非婚同居):以前,计生部门有权驱逐、撵散、监督,处罚,强制非法同居者流引产等等。如今,实行三同服务,主动上门服务,不能侵犯隐私,要微笑着开展宣传教育服务工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正是由于当时严峻的计划生育形势所迫,我们计生办的工作,更多的时候像从事警察工作的。整天风风火火地追查怀孕后逃跑者,秘密监视非法同居者,哪里有风吹草动,计生工作人员就出现在那里。</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0, 0, 0);">记得是我刚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不久,有一天,主任告诉我们做好准备,晚上有行动。我们心里都很慌乱,不知要干什么,又不能打听。只好坐在办公室等,等到晚上十点多了,还没有动静,我们忐忑不安。是不是行动取消了,主任忘记通知我们了,我们大家都在猜测着,议论着,不安地在房间回来走动,而隔壁的老计生干部,不慌不忙地看书,玩象棋,根本不理会我们的急躁,只是让我们静静地等就是了。也许是他们已习惯了这样的工作方式,也许是他们已知道了工作的内容和时间,看着他们的淡定,我们再沉不住气,也没有办法。</span></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0, 0, 0);">我们从乡里出发时,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我们一行八人,四辆摩托车沿着乡间公路向南驶去。直到这时我们才知道,是去光明村,堵一个非法同居者。</span></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0, 0, 0);">光明村,村子不算大,因距离县城近,人们的思想比较活跃,一年来,出现了好几个非法同居而非婚生育者了,在全旗引起了很坏影响,乡党委政府要求必须在光明村杀住这股歪风。但非法同居者谁也不会自己承认的,村干部袒护也是显而易见的,要想迫使他们自己承认,就必须有实足的证据,才能拿住家长,拿住村干部,才能让同居者接受教育,接受处罚。</span></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0, 0, 0);">我们把摩托车放在了村口,徒步进村。一是怕惊扰了村民,引起不必要麻烦。二是怕引起当事者怀疑,藏匿起来,使我们被动。我们悄悄地接近那户人家,在他们家门口仔细观察好后,大家做了分工,女同志进院后负责堵住东、西屋两个门口,男同志守在窗户下,由主任亲自叫门。如果没有狗叫声,我们就先悄悄靠近门口再说,如果有狗叫,就由男同志先快步跑到门口,再见机行事。不过事情比我们想象的,顺利多了,我们已到门口了,院里还是黑黑的,静静的,并没有引起那户人家的惊觉,当主任拍门叫喊时,屋里人才醒来,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我们已经堵在了屋门口。在事实面前,家长、村干部、当事人都没有什么狡辩的,乖乖地做了询问笔录,按了手印,村干部出据了证明材料,确定了非法同居的事实。</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0, 0, 0);"> 在那样的形势下,这样的事情,不知做过多少,如今看来确实有些不人道,但执行政策,按政策办事,是我们的职责,也是现实所迫,任何人都不能变通。</span></p> 未完待续 <div>作者:丁香树</div><div>图片:自拍</div><div>编辑:丁香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