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br> 您好!<br>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保证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根据市民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向家长朋友们普及现行小学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 一、资助对象<br> 我校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申请认定流程<br> 1.政策宣传。学校通过网络平台、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br> <br> 2.学生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可附已有相关证明),并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监护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的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br><br>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监护人提交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结合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贫困家庭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认定。<br><br> 4.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br><br> 5.建档。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 三、补助标准<br> 小学按照每生每年500元(一学期250元),具体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学期申请、评审,进行补助并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将补助款按学期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到学生监护人账户上。<div><br></div> 四、申报时间<br> 9月1日--9月30日,需要申请的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领取《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上交班主任。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西安经开第四小学</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2年8月29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