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创清廉学校,讲清廉故事,学清廉模范。绛县第三实验小学创清廉示范校开讲啦!——清廉之声第二期,请听四(3)中队靳雨夕同学讲述包拯的清廉故事。</p> 起源追溯 <p class="ql-block">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p> 包拯清廉的一生 <p class="ql-block"> 说起包公相信我们大家都知道,他的名字叫包拯,自古以来,人们一直颂扬包公,因为他在我们心中是一个扶弱济贫,除暴安民,为民除害,清廉洁净的人。</p><p class="ql-block"> 包公曾经是开封府的知府,他在任职期间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在开封城里一些为官的为了自己的消遗,纷纷在河的边上修筑亭院,在河中筑起道埂坝,将一长长的河截成了自家的小湖,使湖水无法排泄,导致了水灾发生,城里的民房倒塌,成了一片汪洋,面对这帮污吏,包公非常愤怒。他不顾有权的官员和朋友们的劝阻,依然严惩不怠。从此湖里的河水重新奔腾了起来,老百姓的生活随之奔腾起来,过上了蒸蒸日上的日子,又回到了从前那安居乐业的生活了。</p><p class="ql-block">包公为了老百姓不屈权贵,一切秉公办案,对待老百姓如对待朋友和亲戚一样,都一视同仁,“他坚信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无论是谁犯了法都要受到法律的裁定。</p><p class="ql-block"> 有一次,一个有钱的富家公子犯了法送了一大箱金银财宝给他,他没有收下。他们以为送得少又加了三大箱,包公还是没有 收下,他还说了了这样一句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公子呢?把他关进大牢,只不过是把他教育好而已。这样,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件好事呢!他们听了包公的话都无言以对。</p> <p class="ql-block"> 还有一次他舅舅打架闹事家中人以为是顶多骂上几句,可包公铁面无私,当众被打了一百大板,他侄儿贪赃也豪不留情,当场问斩。正是由于包公的铁面无私,坚持正义,坚持公道,坚持清正廉洁,老百姓都叫他为“包青天”他的事迹将永远会留传下去的。</p><p class="ql-block"> 所以我们要向包公一样去做一个清廉洁净的人。</p> 启迪与延续 <p class="ql-block"> 包拯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真正的做到了大公无私。对待权贵,包拯一如既往,从不畏惧,面对亲情,包拯也能大公无私,做到一视同仁。包拯堪称一代贤臣,其所作所为更是让世人难忘。在包拯的世界里只有一条真理:只要我保证当一天官,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这是包拯对天下百姓的承诺,也是包拯鞭笞自己的准则。</p> <p class="ql-block"> 包拯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真正的做到了大公无私。对待权贵,包拯一如既往,从不畏惧,面对亲情,包拯也能大公无私,做到一视同仁。包拯堪称一代贤臣,其所作所为更是让世人难忘。在包拯的世界里只有一条真理:只要我保证当一天官,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这是包拯对天下百姓的承诺,也是包拯鞭笞自己的准则。</p> <p class="ql-block">本期清廉故事讲述人:</p><p class="ql-block"> 靳雨夕,女,11岁,绛县第三实验小学四(3)班班长,学习委员,语文英语课代表。性格活泼开朗,喜欢交朋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喜欢阅读,画画,朗诵,长笛…曾代表学校多次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讲故事,演讲比赛,均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学校多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十佳少年”、“写字之星”、“故事超人”等多项荣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