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始终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

美友1326084

涉县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弘扬全县信访干部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为民服务的精神面貌,充分发挥县联席会议在完成信访任务中当先锋、打头阵及牵总协调作用,全力以赴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今年,我县信访工作被省信访局评委全省信访工作“双十佳”称号,《涉县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始终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做法被市刊发。 <font color="#167efb">落实领导责任,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font>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求落到实处;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带头做表率,亲自解决疑难信访案件;各级领导干部履责尽责,定期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县联席会议加强督导考核,充分发挥党群桥梁纽带作用,上下齐心,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font color="#167efb">创新“三项举措”,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彻底解决。</font>进一步扎实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集中攻坚信访积案,加大问题化解,突出“事要解决”;实行律师参与问题化解,着力“为民服务”,一大批久拖不决的“骨头案”“钉子案”得到了有效化解。 <font color="#ed2308"> </font><font color="#167efb"> 着力“三个提升”,实现“群众最多访一次”。</font>进一步营造舒适环境,提升接访大厅硬件建设;提升大厅接访人员服务意识,更好的为民服务;提升问题化解效率,提高工作质效。 <font color="#ed2308"> </font><font color="#167efb">完善“三项机制”,确保群众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font>建立完善排查机制,实行敏感时期矛盾隐患“日排查”和重大紧急事项随时排查,初信初访实现了“首接首办制”,确保将95%以上的信访隐患化解在县内,消除在萌芽状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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