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方城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告》,为规范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平的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方城县第五小学2022年招生方案如下:</p> <p class="ql-block"> 一、招生原则。</p><p class="ql-block"> 严格执行按户籍和居住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违规招生,严格落实优质均衡政策。</p> <p class="ql-block"> 二、招生年龄。</p><p class="ql-block">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p> <p class="ql-block"> 三、招生区域。</p><p class="ql-block"> 1.东至人民路,西至裕州路,南至凤瑞路,北至文化路;2.东至人民路,西至电视路,南至文化路,北至杨集界(含龙泉新城康歆苑);3.东至张骞大道—龙泉路(北环路)--威海路(惠民路),西至人民路,南至凤瑞路,北至江淮大道。</p> <p class="ql-block"> 四、招生程序。</p><p class="ql-block"> 招生工作分三个批次逐次进行。根据学校学位设置,第一、二批次报名后,若有剩余学位,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告招收第三批;如果第一、二批次招满学生,则停止招生,其他未录取学生上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后续招生事宜。</p><p class="ql-block"> 第一批次:具有城区常住户口和房产的学生。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一个月水或电费缴费凭证、父母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5日。具体材料清单:①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挂、空挂无效),复印首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②房产证或土地证、准建证(含购房发票、借款合同、贷款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③一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④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⑤家长承诺书。</p><p class="ql-block"> 第二批次:具有城区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提供房产证(含购房发票、借款合同、贷款支付凭证等)、三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6日。具体材料清单:①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挂、空挂无效),复印首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②房产证或土地证、准建证(含购房发票、借款合同、贷款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③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④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⑤家长承诺书。</p><p class="ql-block"> 第三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六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随迁子女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报名时间为8月27日。具体材料清单:①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挂、空挂无效),复印首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②规范的租房合同;③人社局出具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④六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⑤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⑥随迁子女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⑦家长承诺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存档。</p><p class="ql-block"> (温馨提示:1.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2.孩子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需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3.单亲家庭除准备孩子及父母一方的证件外,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4.在审核证件中,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和提供虚假证件者,一律进行上报并清退,同时进入五小招生黑名单。5.家长进入学校要规范执行扫场所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测量体温、现场消毒等防疫措施。)</p> <p class="ql-block"> 五、照顾对象。</p><p class="ql-block">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区子女同等对待。2.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办法。对烈士、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企业职工等对象子女优先安排至公办学校;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2年在子女入学时依据户籍地或居住地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p> <p class="ql-block"> 六、其他事宜。</p><p class="ql-block"> 1.实行招生计划审批制度,按照招生审批计划,学校报名额满停止招生,预期不报名的视为弃权。2.实行假证追责制度。对于提供虚假、伪造证件(假户口簿、假房产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3.审核证件时,请家长提前复印好相关材料,自备纸质档案袋装好所有原件及复印件。4.学生资料审查、报名成功后,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上交学校,待教育体育局复检验收后统一退回各位家长。不能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5.严格按照国家法定入学年龄组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服务区内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招收。</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方城县第五小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2年8月24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