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汉中市交警支队部署的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根据夏季特点,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交警二大队四中队加强了对堤顶路的巡逻管控。 在巡逻中发现,民警发现农户有为图方便在堤顶路开始占路打场晒粮,妨碍车辆通行苗头时,立即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尤其针对群众在晒粮的同时,在路边放置铁钉等违法行为,立刻进行了清理,烈日下民警一路巡逻把路边的铁钉木条进行全部清理。 为彻底从源头解决问题,交警二大队四中队及时与辖区龙江办事处进行了电话沟通联系,并同时联系路政交通执法管理人员,加强路段巡查和宣传,要求办事处及时通知村组负责人村民进行教育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在路面上铺设一层稻谷或其他农作物,车辆在这些农作物上行驶,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系数大大降低,极易发生打滑甩尾,发生伤人撞车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都能够自觉将粮食收到屋顶、村内平地进行晾晒,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这样从源头杜绝村民将谷物拉上公路晾晒,坚决禁止在公路上设置路障,摆放酒瓶等,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为保证堤顶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中队近期将加强对辖区堤顶路的巡逻管控,做好疏堵保畅,全力做好“减量控大”风险隐患消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