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城关镇迎宾街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为深入贯彻中央“双减”意见,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13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p><p class="ql-block"> 一、招生原则</p><p class="ql-block"> (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新生入学。</p><p class="ql-block">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导向,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率,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等信息全面公开。</p><p class="ql-block"> 二、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 三、招生范围高寺东路以东,迎宾路以西,文化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含路南迎宾街社区户籍居民)区域内符合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 四、报名条件</p><p class="ql-block"> 具有本学区户籍1年以上并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优抚对象女、区域内单位正式在岗干部职工子女。</p><p class="ql-block"> 1.具有本学区户籍、法定房产并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信息采集时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p><p class="ql-block"> 2.具有本学区户籍、无法定房产但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信息采集时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在本学区内稳定住所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p><p class="ql-block"> 3.优抚对象子女。区域内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依照相关文件及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在本批次录取。信息采集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区域内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p><p class="ql-block">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p><p class="ql-block"> 组 长:秦小杰</p><p class="ql-block"> 成 员: 宁聚山 李国党 王笑歌 </p><p class="ql-block"> 招生电话:秦校长 13837531817</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