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残联第六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站在岸上的鱼

残疾儿童是一群折翼的天使,为了给他们插上飞翔的翅膀,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所以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学校、融入社会,实现幸福人生。由于儿童期是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都能显著改善功能 。为了更多的残疾儿童能早日享受到国家康复救助,我们特邀全县人民关注残疾儿童,宣传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br> 1、0—6岁残疾儿童专项康复服务救助对象:指0—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简称0—6岁残疾儿童)。<br> 2、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救助对象:指0—14岁有肢体矫形手术、人工耳蜗植入需求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条件<br> 1、具有长子县常住户口或居住证。<br>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书(7—14岁残疾儿童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br> 3、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br> 4、残疾儿童监护人有正确认识和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 三、救助内容<br> (一)儿童残疾筛查诊断<br> 经儿童残疾诊断定点医院确诊为残疾的0—6岁儿童,按不低于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br> (二)康复训练<br> 1、为0—6岁残疾儿童及7—14岁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后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 <br> 2、为0—6岁残疾儿童和7—14岁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 <br> 3、残疾儿童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康复训练救助,其中,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在同一定点康复机构内自主选择康复训练类别,但全年享受总救助标准不超过单项康复训练救助标准。<br> (三)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br> (四)手术 <br>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服务:为经评估符合国家《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规定条件的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免费实施术前筛查,植入手术及4次术后调机服务。 <br> 2、肢体矫治手术:为0—14岁的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 四、救助流程<br> (一)申请 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向县残联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向县残联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定点康复机构、有关社会组织、他人等代为申请。<br> (二)审核 县残联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br> (三)救助 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制定服务计划,实施康复训练,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服务计划;将救助对象服务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对监护人进行培训。残疾儿童无故连续一个月不参加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视为自动放弃救助,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审批救助的县残联报告。 请对照孩子生长过程中的每个发育里程碑,发现孩子有发育异常的,及时到当地残联或妇幼咨询,经市残联定点机构诊断的,可以接受对应的康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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