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加强对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管

美兰分局

<p class="ql-block">  2022年8月8日下午,按照省药监局的疫情防控要求,在市市监局的指导下,美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孔亮同志再次主持召开疫情防控视频会议部署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分局机关成立四个督查组,由四位局领导当组长,带队全面下赴到各市监所,协助并督促辖区所加强对药店的监管,强调工作人员要文明执法,要做好药店的解释工作,同时对严重不执行疫情防控的药店要毫不手软,进行最严的执法,并要求各部门要通过指挥部对阳性患者的流调报告,凡有患者到的药店,第一时间要对涉及药店调查清楚并上报,由药械化科收集好上报市局,并及时将各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通报给辖区的全体药店。</p><p class="ql-block"> 督查药店的内容为:一是是否严格落实省药监局“六必须”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四类药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进行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二是是否做好顾客进店测温、扫地点码查看健康码、销售四类药品和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实名扫码登记上传系统工作;三是要求药店了解患者的基本信息特别是线上购药者的信息,如温度达到或超过37.3°c的或黄码的,坚决不能售药,并建议到发热门诊就诊,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四是各药店通过指挥部对阳性患者的流调报告,凡有患者到的药店,第一时间要自查并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五是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的时候,各药店的店员是否已全部核酸,没有全部核酸的漏一个都不能开门营业,而且消费者到店消费时,一定要查验是否已核酸,凭核酸才能消费,否则不得销售任何东西给消费者;六是药店要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p><p class="ql-block"> 8月8日至12日,美兰分局共检查173家次药店,对四家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药店责令各停业整顿三天,两家是销售药品给体温超过37.3°c的患者,两家是违反其他疫情防控的规定,同时对部分药店疫情防控较松散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并进行现场指导,强调下次检查时如发现还存在不遵守疫情防控的情况,将给予严肃的处理。</p><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指挥部及上级的要求,坚定且有条不紊地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尽全力保障药店充分发挥哨点监测的作用。</p> <p class="ql-block">党组书记、局长邢孔亮同志视频会议部署药店疫情防控工作</p> <p class="ql-block">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林奋同志带队督查药店照片。</p> <p class="ql-block">三级调研员郭红桥同志带队检查药店</p> <p class="ql-block">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崇滔同志带队检查药店</p> <p class="ql-block">党组成员吴坤宝同志带队检查药店</p> <p class="ql-block">检查照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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