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喊你来学法(二十四)】遭受家庭暴力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让胡路区妇联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遭受家庭暴力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b></h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r data-filtered="filtered">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br data-filtered="filtered">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案情简介</b></h1> 王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结婚多年,杨某多次殴打王某,致使王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与杨某离婚,平分家庭财产。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案例分析</b></h1> 本案中,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便与村委会及当地妇联深度研究和沟通,引导和帮助王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杨某对其实施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接到书面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认真审查证据材料,经审查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便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并于当日向杨某进行了送达,并告知杨某,如果不按照“人身安全保护令”履行,将负法律责任。同时,法院将裁定书向辖区派出所、村委会进行了送达。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财产分配协议。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br data-filtered="filtered"> 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反家庭暴力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再次发生家庭暴力的有效手段。<br data-filtered="filtered"> 反家庭暴力不仅是简单的家事,更是社会事。任何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都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法律的保护。此案例中,办案法官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妇女保驾护航,有力地震慑、教育、惩罚了施暴者,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因此,当受到家暴伤害时,请及时运用法律武器对施暴者说“不”。<br data-filtered="filtered"> 图文:转自龙江女性<br>编辑:让胡路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