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1、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2、办公地点:第四小学教学楼一楼西侧一年一班三、招生对象:本学区户籍或本学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已入学籍的学生不予受理)。第四小学学区(一马路以南,墨尔根大街以西)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之一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1、户口:学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兄弟姐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在招生学校区域内。(户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2、不动产证:学区内既有户籍又有不动产证的,可选择其中之一作为入学依据,但仅能在一所学校报名;户籍不符合学区条件,但不动产证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据不动产证到所在学区报名(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3、合同:(1)网签合同(在不动产部门有备案信息)、拆计合同(政府拆计办出具的)(2)具有特殊情况的小区业户(不动产住建等部门出具证明)(3)门市房、车库:已改住宅,有房照或网签合同。(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外省、市、县户籍随父母来我市务工的子女。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报名时需持有嫩江市公安局颁发的与监护人共同居住的居住证。(5)特珠群体子女入学说明A、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残疾军人子女,全省公安系统烈士、在职警察被公安部授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英模称号、因公牺、一级至四级因T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子女)入学,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按有关文件给予照顾。B、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可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C、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及照顾对象,依据政策安排入学。D、对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幼儿园、小学、初中之一的,按照《中共嫩江市委办公室嫩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嫩江市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办好八件实事的通知》(办字[2020]3号)要求,结合家长意厦优先安排1次在户籍所在地优质学校就读。四、报名须知:1.证明材料用两个A4透明文件袋装好,原件和复印件各装一袋,前面标签写上学生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2.户口复印主页和学生页,要求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房产证复印有关房屋产权人和房屋位置信息页与其他相关证件页也要复印。3.各位家长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对疑似“假户口”、“假产权”的,要协调当地派出所、房产管理部门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并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4.最后录取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5.报名时只能来一名家长、报名人员要遵守防疫要求,间隔一米距离,戴口置,扫码、测温、亮码。不能有中高风险城市外出史,体温正常。6.行走路线二号门进---三号门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