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p><p class="ql-block">2022年8月2日晚上7:00-9:00,《非暴力沟通》读书团体的小伙伴们,循着心中的那份清凉,冒着酷暑,如约齐聚在中心团体活动室,扬帆第六次读书之旅。</p><p class="ql-block">此次读书内容是第六章《感受的根源》。</p><p class="ql-block">读书前,首现进行了正念冥想,放松身心,提升专注力。</p><p class="ql-block">其次,小伙伴们进行读书前问题回答:</p> <p class="ql-block">接着,轮流读书分享、讨论。</p><p class="ql-block">精典内容摘要:</p><p class="ql-block">1.别人的行为可能会刺激我们,但并不是我们感受的根源。感受的根源在于我们自身。</p><p class="ql-block">2、我们的需要和期待,以及对他人言行的看法,导致了我们的感受。</p><p class="ql-block">3、听到不中听的话时的四种选择:</p><p class="ql-block">责备自己;指责他人;体会自己的感受和需要;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p><p class="ql-block">4、如果我们想利用他人的内疚,我们通常采取的办法是把自己不愉快的感受归咎于对方。</p><p class="ql-block">5、批评往往暗含着期待,对他人的批评实际上间接表达了我们尚未满足的需要。</p> <p class="ql-block">最后,大家对个人成长经历的三个阶段:</p><p class="ql-block">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p><p class="ql-block">2、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p><p class="ql-block">3、生活的主人--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p><p class="ql-block">结合自身展开热烈的讨论。小伙伴们领悟到:做生活的主人就是要了解自己的感受和需要,同时也要感受他人的感受和需要。</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读书结束,小伙伴们意犹未尽,继续在微信群里互动分享、相互支持。</p><p class="ql-block">分享1:</p><p class="ql-block">我是我,你是你,而且我们之间存在联系。我没有和你融为一体,也没有迷失。我拥有独立于你之外的身份。但并非我行我素,到无法理解他人的地步。</p><p class="ql-block">分享2:</p><p class="ql-block">每个人都具备智慧、力量和爱,来面对和化解生命中遇到的所有痛苦。</p><p class="ql-block">分享3:</p><p class="ql-block">如果你爱我/请你爱我之前先爱你自己/爱我的同时也爱着你自己/你若不爱你自己/你便无法来爱我/这是爱的法则/因为,你不可能给出/你没有的东西/你的爱/只能经由你而流向我/若你是干涸的/我便不能被你滋养/若因滋养我而干涸你/本质上无法成立/因为,剥削你并不能让我得到滋养/把你碗里的饭倒进我的碗里/看着你拿着空碗去/乞讨并不能让我受到滋养/牺牲你自己来满足我的需要/那并不能让我幸福快乐/那就像/你给我戴上王冠/却将它嵌进我的肉里/疼痛我的灵魂/宣称自我牺牲是伟大的/那是一个古老的谎言/你贬低自己/并不能使我高贵/我只能从你那里学到“我不值得”/自我牺牲里没有滋养/有的是期待、压力和负担/若我没有符合你的期望/我从你那里拿来的/便不再是营养/而是毒药/它制造了内疚、怨恨,甚至仇恨/我愿你的爱像阳光/我感受到温暖、自在、丰盛喜悦/我在你的爱里滋养、成长/我从你那里学会无条件的给予/因为你让我知晓我的富足/与那爱的源头连接,永不枯竭/永远照耀/请爱你自己吧/在爱他人之前先爱自己/爱自己不是自私/牺牲自己并不是爱的表达方式/爱的源头就在那里/然而,除非你让自己成为管道/爱不能经由你而流向我/你若连接/爱会滋养你我双方/你若断开连接/爱便不能经由你而流向我/你的爱便不是真爱/而是自我牺牲/然而,那不是我想要的/爱自己,是生命的法则/除非爱自己/你不可能滋养到别人/我愿意看到充满爱和滋养的你/而不是自我牺牲的你/因为,我也爱你/我爱你/必先爱我自己/否则,我无法爱你/而你,亦当如此/生命的本质是生生不息的流动/生命如此/爱如此/请好好爱自己</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带领老师简介</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王荷莲</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系统心理师</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中国心理协会会员</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安阳市法学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会理事</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指导》作者之一</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育星教育创始人</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33年一线教学经验</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长期从事儿童青少年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