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第一烂尾楼”的起死回生——始建于2004年的“滨州第一烂尾楼”将于2021年起死回生

东方唯美

<p class="ql-block">2017年晚上的样子(四周灯火辉煌,唯有它漆黑一团)</p> <p class="ql-block">一、2004年至2017年的“龙悦国际酒店”项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滨州城市的西区有一个知名的烂尾楼,它位于黄河五路和渤海十八路两条城市中轴的交汇处,位置当然是没的说,当时要在此建滨州市第一家五星级饭店“龙悦国际饭店”。就是这么一个位置优越之地,却自2004年开始建设后,还未投入使用就一直烂尾至今。每次市民开车路过都感到惋惜,因为位置太好,坊间把该楼称之为“滨州第一烂尾楼”,在烂尾到现在这些年,也曾爆出过要重新建设的信息,但最后却都不了了之。</p> <p class="ql-block">龙悦控股有限公司</p> <p class="ql-block">孙德汉(1950年11月-2020年9月11日),男,汉族,山东烟台人,1973年4月入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曾任山东省滨州市第二届市委书记、青岛市政协主席,山东航空产业协会理事长等职务。</p><p class="ql-block">2020年9月11日凌晨三时零八分,孙德汉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青岛逝世,享年70岁。</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人物经历</p><p class="ql-block">1968.11——1973.04,山东省牟平县姜格庄林北联中民办教师、解甲庄刘家埠联中教导主任;</p><p class="ql-block">1973.04——1974.06,山东省牟平县第一中学团委书记、县教育局科员;</p><p class="ql-block">1974.06——1976.08,中共山东省牟平县委办公室秘书;</p><p class="ql-block">1976.08——1981.09,中共山东省牟平县养马岛公社党委书记;</p><p class="ql-block">1981.09——1983.06,曲阜师范学院干部专修科学员;</p><p class="ql-block">1983.06——1984.01,中共山东省牟平县委帮助工作;</p><p class="ql-block">1984.01——1986.11,中共山东省牟平县委副书记、县长;</p><p class="ql-block">1986.11——1990.08,中共山东省蓬莱县委书记兼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县委党校校长;</p><p class="ql-block">1990.08——1994.05,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副厅)(其间:1992.—1994.07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系技术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3.02—1993.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p><p class="ql-block">1994.05——1994.08,山东航空公司总裁(正厅);</p><p class="ql-block">1994.08——2002.03,山东航空公司总裁、山东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其间:1999.07—2001.07中央党校进修班和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p><p class="ql-block">2002.03——2002.12,中共山东省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p><p class="ql-block">2002.12——2003.01,中共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p><p class="ql-block">2003.01——2003.02,中共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滨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p><p class="ql-block">2003.02——2008.01,中共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滨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p><p class="ql-block">2008.01——2012.03[2],山东省青岛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p><p class="ql-block">政协青岛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2008年1月9日选举孙德汉为青岛市政协主席。</p><p class="ql-block">2020年9月11日凌晨三时零八分,孙德汉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青岛逝世,享年70岁。</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个人功绩</p><p class="ql-block">滨州市,是1992年3月由惠民地区改为滨州地区、2000年6月撤地设市改为地级滨州市的,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级(贫困)市。建国五十多年过去了,虽有一定发展,但贫穷和落后依然如旧。自2002年,孙德汉调任滨州,在滨州工作了五年多一点,给滨州人带来了新的希望 ,使滨州的城市面貌及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多方面都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人民生活生平有了改善和提高。</p><p class="ql-block">孙德汉只是滨州市第一届市委书记,他调走有一年多了,但人们无论在工作与闲谈中,还是在茶余饭后,仍然是经常的想起他、提起他。我个人觉得,如果说焦裕禄同志是毛主席的好学生,而孙德汉书记则应该是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发展观最忠实的实践者和滨州人需要的好干部。</p><p class="ql-block">孙德汉书记的五年在滨州干了些什么?四环五海、三十六桥七十二湖的美景已经展现在人们面前,一个崭新的生态滨州代替了历史上千年的盐碱涝洼形象;改变了滨州无高速公路的历史,济青高速、滨博高速、京滨高速和205、220国道穿越境内,条条大路宽敞而明亮;圆了滨州人建国以来六十年的铁路梦,黄河公铁两用桥已经建成;中澳合资产飞机飞上了蓝天,滨州万吨级港口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之中;其他如纺织家纺服装业、油盐化工业、造船及零部件制造业、粮油果蔬食品深加工业、生物工程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产业(链)集群初具规模。魏桥创业、滨化集团进入中国企业500强。盟威制造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连续19年夺得国内同行业之冠。鲁北企业集团是国内第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第一家无“三废”绿色化工企业。</p><p class="ql-block">新中国成立三十年过去了,贫穷和落后依然如旧,又改革开放二十多年过去了,落后的帽子还是稳稳当当戴在自己的头上,似乎没有想要摘掉的意思。1994年5月,滨州早已由惠民地区改为滨州地区了,我和同事自淄博坐火车赴北京开会,同事与淄博(张店区,仅距滨州百里之遥)人介绍自己是滨州的,周围七八人竟没有一人知道滨州是哪里,最后还是说惠民地区而众晓之。那时的滨州可以说,落后是确实的,不服是不行的。</p><p class="ql-block">直到有一天,那是2002年3月 ,孙德汉自山东航空公司调任滨州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一年后任市委书记,这种情况开始改变了。他在全省率先带领全市人民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走形式,求实效、求结果,取得了首战告捷的丰硕战果,继而在之后的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等分别针对滨州发展中的实际,查问题想办法,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丰硕成果。我的观察是,他不把思想大解放活动作为会议来开,抛弃对上级文件传达就是落实的常态,而是针对和结合滨州的实际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去寻找解决的办法,在他面前似乎总是 “办法总比困难多,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孙德汉五年的时间,唤醒了“沉睡”的滨州人,让人们感到落后不是天生的,富裕是等不来的,观念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知识的贫穷是最大的贫穷,他让滨州人觉醒了,我觉得这才是他留给滨州人最永久的财富。“落实科学发展观 ,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滨州现象”,被中央党校科研部组织的专家学者誉为全国落后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范例。如果说:滨州市自2003年以来,所出现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效益好、速度快、后劲足、变化大的良好态势,全市主要经济增幅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前三位,总量初步进入全省第二方队,初步实现了由欠发达到基本告别欠发达的转变的良好业绩实实在在的为滨州人带来了实惠,为后续发展注入了活力的话,孙德汉书记率领全市人民连续数年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滨州实际相结合所取得的经验,给滨州人带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所赋予滨州人敢于超越、永不言落后的大无畏精神,则应该是永远鼓励滨州人前进的力量。</p><p class="ql-block">想过去看今朝,滨州人正在新的一届中共滨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城市努力打造“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名片,在农村努力打造“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名片,以继续“解放思想”和不断“更新观念”为动力,奋发图强,敢于超越,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人们有理由相信,滨州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p> <p class="ql-block">2003年 “四环五海”搭建起现代滨州城市大框架</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19-09-20 16:06:52 来源: 滨州日报/滨州网 作者:</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编者按:7月7日起,滨州网推出《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滨州成长的足迹》大型专题报道,将持续到国庆节。敬请收看!</p><p class="ql-block">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更是推动“富强滨州”建设的奋斗之年,滨州发展将掀开新的一页。</p><p class="ql-block">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此,引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六问”之“梦想之问”——在滨州历史上曾经有过许多“梦幻之旅”的成功实践。在苦海沿边的烂泥滩上建设滨州港曾是一个梦,几十年干下来,梦想变成了现实;把一个个大土坑、一片片低洼地变成“四环五海”,十几年干下来,梦想变成了现实;曾经是光秃秃、白花花的盐碱地,十几年的“林水会战”干下来,变成了林河湖草生态系统完善的园林城市,梦想变成了现实······</p><p class="ql-block">让我们一起深刻回顾1949年以来,在滨州这片热土上曾经的奋斗足迹,也期望无数前辈的奋斗成为我们前行的强劲动力。】</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年度大事</p><p class="ql-block">1.1月10日,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公开选聘新建市属产业公司负责人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渤海铁公路桥有限公司”等9个市属公司的负责人。2月26日,产生了8位负责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属产业公司负责人,在滨州市的历史上是第一次。</p><p class="ql-block">2.1月18日,山东银座购物广场滨州店隆重开业。该店是当时滨州市规模最大、档次最高、设施最好的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p><p class="ql-block">3.2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招商引资年”任务,同时出台了《滨州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市六大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p><p class="ql-block">4.2月,滨医附院首例试管婴儿获得成功。 11月12日凌晨4时,鲁北地区首例试管婴儿在滨州医学院附院诞生。</p><p class="ql-block">5.5月5日,滨州“四环五海”建设项目之一、2003年全市重点工程的南海工程开工,至7月31日一期工程按时完工,8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被评定为优良级,总库容206万立方米,共完成投资905万元,按时向中海供水,保证了全国摩托艇比赛的正常举行。5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八路两桥”总结表彰、“四环五海”全面开工大会。</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6.5月28日,滨州中海航母娱乐城项目奠基,娱乐城模仿航空母舰的造型,占地面积9315平方米,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7.6月9日至10日,中共滨州市六届二次全委会议在滨州举行。会议由市委常委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滨州市委关于思想大解放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滨州的决定》。</p><p class="ql-block">8.6月16日,滨州大高通用航空城暨大高高科技开发区隆重奠基。开发区一期工程占地2000亩,计划投资3000万元。</p><p class="ql-block">9.6月30日 市国土资源局与浙江金华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工商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出让市委、市政府驻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总面积206.25亩,出让价格1.35亿元,期限40年。</p><p class="ql-block">10.10月24日,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名称“魏桥纺织”,完成了H股的全球发行,并创下了H股历史上发行市盈率最高的记录。上市24977万股,发行价8.5港元,市盈率13.5倍,募集资金21.23亿港元。因为市场前景看好,25日,主承销商行使配售权,发行3746万股,募集资金3.18亿港元。共募集资金24.41亿港元。</p><p class="ql-block">11.11月14日晚22时,国道205线滨州黄河公路大桥合龙。该桥在中国建桥史上创造了三个第一:大桥中塔高125米;桥塔梁墩固结构技术;主梁悬臂浇注达到205米。</p><p class="ql-block">12.11月30日,青岛海关驻滨州办事处举行开关仪式。</p><p class="ql-block">13.12月28日,小营至滨州铁路(黄河铁公路大桥)举行奠基仪式。</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4.2003年底,滨州市委、市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了对北部沿海滩涂进行开发的决策。制定了以发展海洋化工、打造中国绿色盐化基地为主要内容的规划,专门邀请了中国科学院院士领衔的12位专家进行评审,先后出台了《滨州盐碱地生态恢复与产业化建设示范带规划》(简称北带)和《滨州市油盐化工发展规划》。工程包括:建设防潮大堤、开发整合4.1万公顷的盐田、盐化工等。</p><p class="ql-block">时代印记</p><p class="ql-block">中共滨州市六届二次全委会议作出决定</p><p class="ql-block">推动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加快建设现代滨州</p><p class="ql-block">2003年4月9日,中共滨州市委第六次代表大会开幕。大会确定滨州发展的新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幅保持在13%以上,经过五年努力,跨入全省中等以上发展水平,完成由“追赶战略”到“赶超战略”的转变,建设市强民富、碧水绿荫的黄河三角洲生态园林型现代滨州。</p><p class="ql-block">如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市委、市政府给出的办法是“超常规跨越式发展”。</p><p class="ql-block">六个“超常规”,发出了推进滨州跨越式发展的最强音</p><p class="ql-block">时任市委书记孙德汉在大会报告中指出,我们必须“以超常规的观念、超常规的效率、超常规的服务、超常规的政策、超常规的魄力,推动超常规、跨越式的大发展”。一连六个“超常规”,道出了这种发展方式对滨州的极端重要性。“超常规”成为这次大会的最强音,也是代表们议论的最热门一个词语。</p><p class="ql-block">接下来的6月9——10日,中共滨州市六届二次全委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滨州市委关于思想大解放,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滨州的决定》。</p><p class="ql-block">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由市委的决策,很快成为全市干部群众的共识。滨州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要实施“追赶战略”,尽快赶上全省平均发展水平并向发达地区迈进,我们必须有更快的发展速度,别人走一步,我们要走两步、跨三步,追赶才有希望。滨州的未来和希望,惟有华山一条路,就是实现超常规跨越式的大发展。</p><p class="ql-block">两项重大战略举措,确保超常规跨越式发展</p><p class="ql-block">如何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2003年市委、市政府推出了两项重大战略举措,一是解放思想大讨论,二是“招商引资年”——</p><p class="ql-block">5月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解放思想见行动,更新观念促发展”大讨论电视会议,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先进、找准差距,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推动我市经济的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会议指出,我们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表现在经济指标上,表现在物化形态上,但根子在思想观念上,思想观念的差距才是最大的差距。要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树立新观念,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以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来创造经济发展的新优势。会议要求,要对症下药,努力克服“满、难、怕、空、懒、散”六个方面突出的问题,联系实际,切实把解放思想转化为推进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具体行动。</p><p class="ql-block">“党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具体到滨州就是招商引资”。这是2月10日,孙德汉在全市招商引资大会大会上指出的。这次会议,是我市历史上召开的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一次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会议。会议隆重表彰了2002年以来对全市招商引资和外经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滨州市招商引资委员会的通知》、《关于下达2003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招商引资暂行办法》等文件。孙德汉强调,招商引资工作事关全局,事关滨州未来的发展,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大突破。</p><p class="ql-block">30字工作方针以及高起点、高定位理念,为滨州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引航</p><p class="ql-block">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并不是违反经济发展规律的蛮干,而是打破常规的科学发展方式。在2004年5月11日市六届五次全委会,通过了《中共滨州市委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现代滨州的决定》。孙德汉对如何认识和落实科学发展做了诠释:科学发展观,是实事求是、从本地实际出发的求真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抓住机遇、用好机遇的加快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一举数得多产出、事半功倍多效益的系统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全面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社会安定团结的安全稳定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真转实干、狠抓落实的务实发展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滨州渐渐形成了“发展是主题,调整是主线,招商是重点,实干是关键,稳定是基础、廉政是保证”的30字工作方针。</p><p class="ql-block">同时,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也是高起点、高定位的发展。孙德汉认为:高定位是发展中的高定位,高起点是调整中的高起点。高定位,我们需要做到思想观念高定位,精神境界高定位;高起点,我们需要做到规划建设高起点、科技含量高起点。无论在城市规划,还是在工业项目,滨州都坚持了高起点、高定位。</p><p class="ql-block">在“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这一战略提出的当年,滨州“四环五海”建设突飞猛进,新区面貌日新月异,经济开发区热火朝天,大高航空城开工建设,水上摩托艇、越野摩托车等全国六项大赛在滨州上演……整个滨州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浓厚的发展氛围。</p><p class="ql-block">“干劲一鼓再鼓,决战2005”、“冲刺2006”等一系列口号鼓舞人心,激发人们大干快上的干劲。到2005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实现665亿元,同比增长17.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45.9%,增幅居全省第1位,总量列全省第11位;农民人均纯收入3800元,同比增长12.5%。</p><p class="ql-block">撰稿: 李志武</p> <p class="ql-block">往事钩沉(一)</p><p class="ql-block">“招商引资年”</p><p class="ql-block">2003年,邹平县好生镇东董村,这个只有1200口人的村庄,一年引进了17个项目,总投资额达6000万元。东董村位于邹平县好生镇与淄博市周村区交界处。2002年,周村区一位老板看中了该村的一块地,向该村提出征地12亩,投资400万元建一个出租吊车存放场。东董村负责同志立即协同镇有关部门办好了出租场地一切手续,并很快建好了场地。</p><p class="ql-block">这件事让东董村两委班子看到了该村在地理位置上的招商优势。他们乘胜追击,制定了《村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项目来本村兴建,村里对道路统一进行配套,手续由村里会同镇上协调处理。本村村民引进项目,引资额在50——100万元的,奖励引资人500元;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引资额的千分之一奖励引资人。</p><p class="ql-block">东董村两委说到办到,及时落实招商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了村民招商积极性。70多岁的村民刘呈训也通过朋友联系引进印刷机械制造厂。</p><p class="ql-block">东董村的招商活动是2003年整个滨州市招商引资大潮中一个有趣的小缩影。</p><p class="ql-block">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滨州的“招商引资年”,其用意在于以超常规的观念、超常规的效率、超常规的服务、超常规的政策、超常规的魄力、推动超常规的发展。立足滨州欠发达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市县乡村四级齐动员,齐动手,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招商引资。</p><p class="ql-block">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想尽千方百计、说遍千言万语、走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调动千军万马的锲而不舍精神全力招商。</p><p class="ql-block">为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我市提出狠抓关键环节突出独资招商,突出优势招商,突出民营经济招商,突出乡镇招商,突出专业招商,突出高新技术招商,突出第三产业招商,突出资本运营招商。</p><p class="ql-block">2003年初,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市里每次大型会议,都会对招商引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实行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这年,我市在境外组织开展了3次重大招商引资活动,9月、10月相继举办六大全国赛事和各具特色的节会活动。</p><p class="ql-block">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2003年,全市共引进市外招商引资项目1755个,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63.54亿元,签订合同178个,合同利用市外资金59.47亿元。其中批准境外投资项目57个,合同利用境外资金5.29亿美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3.79亿美元,同比增长611.3%。引进外资项目中,过亿元项目11个,过5000万元项目47个。</p><p class="ql-block">全市86个乡镇办都有招商实绩,其中20个乡镇招商引资过亿元。滨州经济开发区、邹平县、博兴开发区引进了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成为经济发展的亮点。魏桥创业、鲁北集团、滨化集团、活塞集团、亚光集团、邹平电力等大企业对外合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p><p class="ql-block">撰稿:邱芹</p><p class="ql-block">往事钩沉(二)</p><p class="ql-block">“北带”开发</p><p class="ql-block">2003年12月6日,这是一个寒冷的冬日,又是一个让滨州黄河以北广大群众暖意盈怀的日子。就是这一天,滨州市委、市政府在沾化召开了沿海生态开发带暨防潮堤开工动员大会,拉开了“北带”开发的序幕。</p><p class="ql-block">2003年8月,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专门班子几经论证,最后拿出了《 黄河三角洲滨北盐碱地生态恢复与产业化建设示范带总体规划 》初稿。由中国科学院院士领衔的12位高层专家在评审该规划时认为:“《总体规划》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新发展观,根据滨北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实际情况,反映了该区域战略发展思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内容翔实具体,对该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总体规划》所列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发挥滨北黄河三角洲沿海资源和农业资源优势,培植优势产业,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隆起沿海生态科技产业带,实现滨州市从‘追赶战略’到‘赶超战略’跨越,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令人振奋。”</p><p class="ql-block">“北带”区域包括无棣、沾化、阳信三县和滨城区,共计400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2.15%。“北带”开发主要由防潮堤与蓄水工程建设、滨海贝砂岛生态旅游开发、潮间带海水养殖和盐及盐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带开发、潮上带芦苇湿地及草浆开发基地建设、梨枣高效经济林建设、盐碱低产田高产高效开发六个部分组成。</p><p class="ql-block">针对海潮侵袭及风暴潮灾害频繁发生的情况,滨州在“北带”开发中,采取建设权置换滩涂使用权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外资修建起了200多公里的防潮大堤,保护了沿海土地2000平方公里,耕地60万亩。在防潮大堤的护佑下,这里迅速成为原盐生产及盐化工基地。</p><p class="ql-block">为加快“北带”开发,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实施“渡河战役”,鼓励南部的资金、技术、人才与北部资源对接,这正成为“北带”开发的强大推动力。</p><p class="ql-block">在实施“渡河战役”中,我市按照“‘南带’出钱,‘北带’出地,利税返还,以后分成,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市内项目异地发展,把南部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与“北带”的资源、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加快“北带”建设。京博、滨化等大型集团率先在“北带”开辟了“战场”,开工建设了一批前景好、效益高的大项目。</p><p class="ql-block">撰稿:王辉</p><p class="ql-block">往事钩沉(三)</p><p class="ql-block">“四环五海”:搭建起现代滨州城市大框架</p><p class="ql-block">滨州城市究竟如何发展?如何有特色地发展?这一直是困扰滨州人民的问题。</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中海水利风景区一角 摄影:田军</p><p class="ql-block">2002年,经过专家学者的论证完善,“四环五海”的宏伟蓝图横空出世</p><p class="ql-block">2002年,一个宏伟的蓝图在滨州的决策者的脑海里渐渐清晰——弘扬黄河水文化,科学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激活滨州,扮靓滨州。经过专家学者的论证完善,“四环五海”的宏伟蓝图横空出世。</p><p class="ql-block">经以中国科学院刘昌明院士领衔的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审鉴定,工程规划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在生态城市建设布局及水利措施、生态措施、环境措施的结合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p><p class="ql-block">四环,即环城道路、环城水系、环城绿带、环城景点。简称路环、水环、绿环、景环。环城路,借助205、220国道改线,修建一级路标准的东外环路、北外环路;西外环路,借助西区开发和县乡路建设修建一级路;南外环路、借助黄河大坝淤背加宽,修建外环路。环城水系,依托原朝阳河开挖东环城河;依托原西沙河拓宽为西环城河;沿北环路开挖北环城河;疏通并加宽南环城河。环城绿带,分别在公路和河道两侧形成三级林带。环城风景带,逐步建设八大风景点,形成环城风景带。</p><p class="ql-block">五海,即中海、南海、北海、东海、西海五大水面。在张肖堂干渠渠首西侧建成“南海”;在滨州职业学院农业高科技园以北、渤海九路两侧建成“北海”;在黄河八路两侧、渤海十八路至渤海二十路之间建成“中海”;在新城区以西、小开河附近建成“西海”;依托已建成的东郊水库完善“东海”。</p><p class="ql-block">2003年1月,“四环五海”变成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正式开工建设。到2005年10月,“四环五海”工程已经基本完成</p><p class="ql-block">2002年的5月,“四环五海”还只是个想法;2002年的8月,“四环五海”也还只是一个初步实施方案;2003年的1月,“四环五海”变成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正式开工建设;到2005年10月,“四环五海”工程就已经基本完成。短短3年时间,臭气扑鼻的排污河成了绿树环抱的绕城河,杂草丛生的荒碱洼成了碧波荡漾的人工湖,大空间、大绿地、大水面的新城风貌展现在市民面前。</p><p class="ql-block">“四环五海”工程是一项集对外交通、蓄水排涝、绿色生态与休闲游憩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效益工程。用公式来表述即“四环五海”=60公里环城公路+1.5亿立方米调蓄水量+1.1万亩速生林和枣林+8个景点、旅游点,控制总面积170平方公里。水利工程是整个“四环五海”工程的灵魂。四环河环城水系与北海、南海、中海相连,在城市中间形成了河海贯通的连续水面。市区内仅较大水面的水体面积就达到9.24平方公里,加上四环河水,接近占市区规划建设面积的1/10,年调蓄水量达到1.5亿立方米。这既解决了水对城市发展的制约问题,又给城市增添新的灵气,赋予了这座城市无限生机。</p><p class="ql-block">“四环五海”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滨州的面貌,打响了滨州的知名度,激活了滨州的经济</p><p class="ql-block">在“四环五海”基础上,我市又对城市建设规划进行了完善,把中国赵州桥、美国金门大桥等36座世界文明史上的典范桥梁仿制、荟萃到外环河上,增加外环河的灵气。同时,规划了60个居民小区,结合地形现状,一区一湖,扩展形成72个湖泊,达到人在城中、城在水中的意境。</p><p class="ql-block">“四环五海”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滨州的面貌,打响了滨州的知名度,提高了滨州的身价,烧旺了滨州的人气,激活了滨州的经济。滨州西区刚开发时,土地价格每亩不足5万元,还少人问津。随着中海等工程的建设,土地升值到每亩30多万元,最高的达到80万元。</p><p class="ql-block">随着滨州知名度的提高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几年来各种赛事、节会汇集滨州。2003年9月,中海刚刚建成,就举办了全国摩托艇比赛。接下来的“六节两赛”,更让市民享受到了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p><p class="ql-block">自有“四环五海”以来,滨州就是个有特色的城市了。</p><p class="ql-block">撰稿:李志武</p> <p class="ql-block">2012年的一次启动:《龙悦国际:向5A级写字楼看齐》</p><p class="ql-block">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14: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本报1月3日讯(记者 王丽丽) 2011年12月30日,龙悦国际举行盛大启动仪式,据滨州中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介绍,明年此时,一座5A级写字楼将华丽面世。</p><p class="ql-block">  龙悦国际项目位于滨州市区,黄河五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东地段,与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只有一路之隔,而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中银大厦等政府办公商务机构也集中在此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优越,同时,项目毗邻黄河五路、渤海十八路这两条主要城市干道,对外交通联系尤为便捷。</p><p class="ql-block">  项目总建筑面积57493.9平方米,而龙悦国际七个“首个”的承诺,亦是让市民对此充满期待:</p><p class="ql-block">首家推出空中旋转餐厅;</p><p class="ql-block">鲁北地区首家高级百货旗舰店;</p><p class="ql-block">首家把楼宇产品定位在纯商务功能;</p><p class="ql-block">首家运用国际水准的5A概念;</p><p class="ql-block">首家成就甲级写字楼的标杆;</p><p class="ql-block">首次满足成长型公司到企业总部的不同需要;</p><p class="ql-block">首次开创滨州商务办公的新篇章。</p><p class="ql-block">  龙悦国际不仅营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还注重了商务环境的完善性,配备了休闲、商务洽谈与商务休息的地方。</p><p class="ql-block">  如今,龙悦国际以打造滨州区域地标性建筑起身,以前所未有的高度、现代建筑、王者气势,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她都将成为滨州最靓丽的风景线,为打造黄三角中心名城增砖添瓦。</p> <p class="ql-block">合同纠纷法律文书</p><p class="ql-block">发布日期:2012-11-07</p><p class="ql-block">文书正文</p><p class="ql-block">事实依据</p><p class="ql-block">原审法院查明:2004年8月12日,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依法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东为龙悦公司和S某某,龙悦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S某某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法定代表人为H某某。2008年12月28日,股东变更为龙悦公司、H某某,龙悦公司持股比例为49%,H某某持股比例为51%,法定代表人为H某某。</p><p class="ql-block">2008年12月24日,龙悦公司作为甲方与H某某(乙方)及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丙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一份,主要内容为:丙方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东为甲方,甲方有意转让其在丙方的51%股权,并且已获得丙方股东会的批准,丙方的原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丙方的51%股权,双方约定:(一)关于股权转让价格及追加投入价款的支付。1、甲方将其在丙方的51%股权以5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2、乙方在合同签字后10日内将股权转让款直接转入工商局验资的指定账号,待工商执照办理完毕后,此转让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当日,即把丙方的所有账册、证件和图章转交给乙方和甲方共同保管。3、丙方大酒店项目开发已有时日,原股东已追加投资,甲方同意乙方对此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原股东的追加投资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进入项目总成本。乙方应根据受让股份比例追加投入,大酒店的后续工程由乙方操作主办,乙方追加投入资金应必须确定主体结构完成。主体结构完成后,甲乙双方积极办理融资贷款手续……。(二)关于违约责任。1、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如甲方违反上述(一)2、3的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并有权收回全部股权价款和工程投资款,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价款,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0.3‰支付滞纳金。如因乙方追加投入资金不到位延误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三)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三方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1、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行能力。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出现。</p><p class="ql-block">2008年12月28日,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形成以下决议:1、同意股东龙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万元股权中的4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依法转让给H某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2、同意股东S某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全部依法转让给H某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3、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为龙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双方。同日,H某某分别与龙悦公司、S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龙悦公司、S某某分别将其持有的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41%和10%股权,以410万元和100万元价格转让给H某某。协议签订后,H某某依约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龙悦公司、S某某分别将其持有的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41%和10%的股权转让给H某某,双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确认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龙悦公司、H某某,龙悦公司持股比例为49%,H某某持股比例为51%。</p><p class="ql-block">另查明,龙悦公司、H某某未按照2008年12月24日《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对龙悦公司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p> <p class="ql-block">原审法院认为: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有以下争议焦点:(一)关于股权转让主体问题。庭审中围绕该问题原告龙悦公司提交了2008年12月24日原、被告及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以证明原告龙悦公司依据该合同的约定,将其持有的51%的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被告H某某。被告龙悦公司质证认为,该合同中有关股权转让的内容并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实际履行的是2008年12月28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原告龙悦公司依据该协议转让给被告H某某41%的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被告H某某提交了2008年12月28日被告分别与原告龙悦公司及S某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证明其质证意见。原告龙悦公司对被告H某某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仍坚持自己的主张,认为S某某是名义股东,其转让给被告的股权实属原告。原审法院认为,被告H某某提交的上述证据来源于公司自身和工商登记机关,原告龙悦公司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上述证据中有关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变化的内容记载是完全一致的,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原审法院对其证明效力予以认定。根据上述证据,被告H某某所受让的51%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原告龙悦公司转让的41%和S某某转让的10%,双方2008年12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是对双方2008年12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有关股权转让内容作出变更,双方是依据变更后的协议履行了股权转让。原告龙悦公司主张S某某是名义股东,未提交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S某某向被告H某某转让的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10%的股权属于原告,不予采信。</p><p class="ql-block">(二)关于原告龙悦公司提交的《对龙悦大酒店项目投资明细》的证明效力问题。原告龙悦公司提交该份证据中盖有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和H某某的私章,原告以此证明其前期投资为60203064.20元,并已经被告H某某确认。被告H某某质证不予认可,认为该份证据不是被告出具的,不能证明原告龙悦公司的投资得到了被告H某某的确认。原审法院认为,该份证据不能证明原告龙悦公司的前期投资。理由是:1、该证据没有被告H某某的签字,根据双方的约定,原、被告作为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共同行使经营管理权,公司的印章、资料由双方共同管理,不应仅凭该证据中有公司印鉴就认定系被告H某某出具。2、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原告龙悦公司投资额的方式是财务审计,原告龙悦公司提交的该份证据不符合双方约定。3、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印章和被告H某某私章系该公司印鉴,代表公司的意志,而股权转让的双方系原、被告,原、被告系合同履行的主体,其他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能代表双方作出意思表示。</p><p class="ql-block">(三)关于被告H某某是否构成违约问题。原告龙悦公司主张被告H某某构成违约的主要理由是被告没有依据双方2008年12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根据原告龙悦公司前期投资金额和被告H某某的持股比例向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原审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被告H某某应追加的投资金额需依据其持股比例和原告龙悦公司的前期投资金额进行确定,并且对于原告龙悦公司的前期投入,还需由被告H某某通过财务审计进行确定。所以只有在被告H某某的持股比例和原告龙悦公司的前期投资金额二者均已确定的前提下,被告H某某应追加投资金额才可以确定。本案中,由于原告龙悦公司的前期投入未经被告H某某通过财务审计加以确认,被告H某某应追加投资金额当然也就无法确定,因此,原告龙悦公司主张被告H某某投资不足缺乏根据。另一方面,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被告追加投资的具体时间和期限,因此,即便是被告存在投资不足的情况,亦不能认定其构成违约。况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被告H某某追加投资的目的是保证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龙悦大酒店项目的工程主体完成。本案中,双方对被告H某某受让股权后已经投资完成对该项目的主体结构封顶建设的事实并无争议,因此双方合同约定的被告H某某追加投资目的已经基本实现。综上,原审法院认为,原告龙悦公司主张被告H某某追加投资不足构成违约缺乏事实根据,不予支持。</p><p class="ql-block">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H某某受让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后,即取得该公司的股东地位,具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其股东地位受法律保护。原告龙悦公司以被告H某某未依约足额追加投资构成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恢复股权、赔偿损失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审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龙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335元,由龙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p><p class="ql-block">上诉人龙悦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关于51%股权的转让主体。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08年12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非常明确的载明被上诉人受让上诉人在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51%股权,而非受让上诉人41%股权和S某某的10%股权。华晨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也确认上诉人转让51%股份给被上诉人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08年12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变更双方于2008年12月24日股权转让合同,S某某的10%股份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008年12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已经转让给上诉人。因S某某的10%股份转让给上诉人没有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因此,在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时是以其受让上诉人41%、S某某10%股权的形式出现。由此可以看出,第一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双方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基础,第二份合同并不是第一份合同的变更,而是为履行第一份合同而签订的。二、关于上诉人提供的《龙悦公司对龙悦大酒店项目投资明细》的证明效力。该份证据系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在华晨公司追加投资情况的书面确认。被上诉人在查阅和审核上诉人的账面后,对上诉人的追加投入没有提出异议,该明细加盖了华晨置业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H某某的私章。至于合同没有约定何种审计方式,更没有约定非要外部审计。因此,该投资明细应当认定为被上诉人对上诉人追加投资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后的结果。三、关于被上诉人是否违约问题。股权转让前,双方没有对华晨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而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因此,被上诉人作为持有51%股份的股东,追加投资是其受让股权应当履行的主要合同义务,是合同约定的受让51%股权支付对价的一部分,且事实上,被上诉人也已追加投资,只是追加投资不足。合同虽没有约定追加投入的时间和期限,但根据合同约定,被上诉人追加投入并负责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完成是其并列的两项合同义务。如无特别约定,被上诉人应当在股权转让后合理期限内追加投资到位,工程自2009年9月27日停工至今,且工程主体结构没有完成。综上所述,因被上诉人的违约,致使双方约定的龙悦大酒店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给上诉人造成了严重损失,特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p><p class="ql-block">被上诉人H某某答辩称:一、关于51%股权的转让主体。在2008年12月24日签订协议时并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故对于有关S某某股权转让时作出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而2008年12月28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历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记载等工商登记资料在案佐证,能够清晰的印证51%的股权系由上诉人的41%和S某某的10%转让而来,所以上诉人的该项主张不能成立。12月24日的合同是对股权转让和追加投资两部分内容的约定,其二者系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是否追加投资并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所以上诉人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没有任何依据。二、关于上诉人提交的投资明细表的证明效力。明细表中尽管加盖了被上诉人的私章,但不应依此认定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投资额已经认可,被上诉人自己没有加盖也没有授权他人在该表上盖章,更何况被上诉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己的私章就在公司财务部门,而公司财务又是上诉人控制的,所以该证据的来源不具有合法性,该明细表纯系上诉人单方炮制而来。三、关于被上诉人是否违约。被上诉人已经追加投资完成了项目主体工程的封顶建设。至于上诉人主张的1470余万元的损失因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已构成违约,所以计算缺乏依据支持。承上,请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p><p class="ql-block">上诉人龙悦公司在二审审理期间提交一份2009年3月24日的"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会计档案表",其上记载内容为"2004-2008年凭证、账簿、年度报表""移交人S某某,接交人W某某",同时申请证人S某某出庭作证。证明:S某某为财务负责人、W某某为出纳出纳,上诉人已经将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之前的所有财务账目、凭证和报表移交给公司新的管理人,被上诉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进行财务审计并追加投资。被上诉人质证意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该证据上记载的签名双方其本人所签,无法证明投资明细的效力已得到我方确认,该证据与上诉人诉请没有关联性,而且根据2008年12月24日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约定,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账册、证件和图章由H某某和上诉人共同保管,因此不存在移交问题。</p><p class="ql-block">本院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同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p><p class="ql-block">本院认为</p><p class="ql-block">本院认为:当事人签订的两份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p><p class="ql-block">上诉人龙悦公司在一、二审诉讼中的诉讼请求均为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判令被上诉人H某某赔偿14755771元的损失。</p><p class="ql-block">一、关于涉案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否解除问题。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被上诉人H某某依约支付了对价,上诉人龙悦公司也按约将对应的股权变更到被上诉人H某某名下。即双方股权转让已经全面履行。而上诉人龙悦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理由有二,一是被上诉人H某某追加投资不到位;二是工程项目主体未完工。本院认为,本案所纠纷的合同,名为股权转让合同,但实际上包括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是股权转让合同关系,其二是股权受让方追加投资方面的法律关系。从2008年12月24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内容看,不追加投资并不是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条件。上诉人龙悦公司已经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也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合同中约定的股权转让部分已经实际履行完毕,股权转让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上诉人龙悦公司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既不符合《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解除条件,也不是《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合同约定的"追加投资不到位",上诉人龙悦公司可行使索赔权,而不是股权转让的解除权,"工程主体未完工"也没有约定上诉人龙悦公司享有解除权。故原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龙悦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上诉人龙悦公司主张双方系履行的2008年12月24日的股权转让合同、系上诉人龙悦公司转让的51%的股权,但上诉人龙悦公司并未提交该合同中约定的所附股东会批准文件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等相应证据,也与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中的变更材料和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证据相悖,故上诉人龙悦公司的该主张证据不足,2008年12月28日《股权转让合同》系对2008年12月24日《股权转让合同》中股权转让部分的变更,上诉人龙悦公司与被上诉人H某某是依据2008年12月28日《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股权转让。一审判决对此认定正确。</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二、关于龙悦公司主张H某某赔偿14755771元损失问题。本院认为,首先,2008年12月24日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账册、证件和公章由上诉人龙悦公司和被上诉人H某某共同保管,鉴于当事人双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的事实,龙悦公司仅仅以一张盖有公司印章和H某某私章而没有H某某本人签字,H某某不认可的《投资明细表》来证明其应投资数额,证据不充分;但是,在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滨中民四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中认定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尚欠承包方工程款9403927.50元,据此可以认定被上诉人H某某的追加投资并未全部到位,因此被上诉人H某某存在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诉人龙悦公司虽请求被上诉人H某某赔偿损失,但其请求并无合同依据及相应的证据证明,对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p><p class="ql-block">综上所述,上诉人龙悦公司主张被上诉人H某某未足额追加投资构成违约、请求解除2008年12月24日的《股权转让合同》、赔偿其损失的理由既无事实依据亦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p><p class="ql-block">判决结果</p><p class="ql-block">驳回上诉,维持原判。</p><p class="ql-block">二审案件受理费110335元,由上诉人龙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p><p class="ql-block">本判决为终审判决。</p> <p class="ql-block">关于龙悦集团董事长黄龙彪</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一、 黄龙彪2003年之前在上海开发过二、三个楼盘,由于人品和诚信问题,导致2003年之后在上海没有立足之地。不得不到外地“开发”,黄龙彪虽然于2004年到天津、山东、鞍山开发7个项目,但到目前为止全部都是烂尾楼工程,直接坑害老百姓,给老百姓造成极大的损失,拖欠当地的土地规费、工程款和税金等,损害当地政府的声望。(附:山东阳信皮革城烂尾楼、滨州龙悦国际大酒店烂尾楼、滨州国际新天地烂尾楼、山东乳山龙悦银滩海景花苑烂尾楼等项目照片)。</p><p class="ql-block">二、黄龙彪开发天津“龙悦花园”是“空手套白狼”的行为。</p><p class="ql-block">1、 工程开工之前,4个标段的施工单位各自借给天津德茂丰置业有限公司壹仟万元启动资金(共肆仟万元整)。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带垫资金到工程正负零及以上部位,然后靠销售房款逐步支付工程款。(但还是没有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工程款到位)。</p><p class="ql-block">2、 黄龙彪以个人名义以5500元/㎡ 收购“龙悦花园”的全部商业楼,所得销售款一亿多元(连本带利)占为己有,造成项目资金链开始短缺。</p><p class="ql-block">3、 通过不法手段挪用销售款,造成工程款无法支付。有多家施工单位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催讨工程款保护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三、靠非法手段胁迫合作伙伴,非法收购“龙悦花园”其他股权。</p><p class="ql-block">“龙悦花园”是由上海龙悦集团、上海大桥集团、天津北发集团共同投资组建天津德茂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项目。黄龙彪由于没有能力归还天津德茂丰商业楼每平米5500元的房款,采用胁迫手段,恐吓合作伙伴强行收购股权,然后一手遮天,并无中生有,污蔑施工单位以高估冒算为由,停止支付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p><p class="ql-block">四、把责任推卸给政府。</p><p class="ql-block">黄龙彪“空手套白狼”采用非法集资、高效回报等手段,大量抽逃公款。为子女办理出国移民。工程缺乏资金造成停工,给社会造成极不稳定因素,竟然还天方夜谭把责任推卸给政府,说政府不讲诚信、服务不到位。</p><p class="ql-block">五、2010年下半年,黄龙彪为达到换封的目的,用停工6年,还欠当地政府费用的毫无市场价值的山东阳信皮革城烂尾楼,非法伪造文件,竟然虚报价值8000万元。</p><p class="ql-block">六、 黄龙彪将已抵我公司工程款的1300万元商铺。在2008年隐瞒我公司抵押给银行贷款,造成我公司无法取得产权。更为恶劣的是,他骗取天津农行金信支行的贷款6000万元之巨,并未用于天津龙悦项目。</p><p class="ql-block">七、综上所述,黄龙彪都是靠这种手段开发房地产,故造成7个项目全部都是烂尾楼,到处都是接连不断的官司。如果一个讲诚信的开发商老板,开发的7个项目都会变成烂尾楼吗?难道都是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还是政府的责任造成?</p><p class="ql-block">后附:某些烂尾楼照片</p><p class="ql-block">滨州龙悦烂尾楼</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滨州龙悦烂尾楼</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阳信皮革城烂尾楼</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乳山银滩海景烂尾楼</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新天地烂尾楼</p> <p class="ql-block">二、2017年的“金融商业综合体”项目</p> <p class="ql-block">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开业经营异常</p><p class="ql-block">简介:</p><p class="ql-block">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15日,注册地位于滨城区黄河五路490号,法定代表人为黄志华。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建材、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p><p class="ql-block">全部</p><p class="ql-block">法定代表人</p><p class="ql-block">黄志华</p><p class="ql-block">注册资本</p><p class="ql-block">1,000万(元)</p><p class="ql-block">成立日期</p><p class="ql-block">2004-06-15</p><p class="ql-block">0543-2228899</p><p class="ql-block">更多4</p><p class="ql-block">暂无网址</p><p class="ql-block">1843534338@qq.com</p><p class="ql-block">滨城区黄河五路490号</p> <p class="ql-block">“金融商业综合体”规划图</p> <p class="ql-block">三、2018年的“滨州翰辰财富中心”项目</p> <p class="ql-block">《滨州翰辰财富中心方案设计批前公告》</p> <p class="ql-block">据中国滨州官网消息: 黄河五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东地块为原滨州龙悦国际酒店所在地块。原滨州龙悦国际酒店定位五星级宾馆,总建筑面积约57493.9㎡,地上29层,建筑高度100米。现主体工程已完工。该项目自2004年开始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已烂尾多年,严重影响城市景观。</p><p class="ql-block">为盘活地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塑城市景观。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局依据建设项目单位滨州华晨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对该地块容积率调整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提报市城市规划联合审查委员会及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场公示无异议。同意将该地快容积率调整为5.0。</p> <p class="ql-block">宇向东暗访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照标准抓好整改落实</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闪电新闻</p><p class="ql-block">2020-07-27 08:47 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客户端官方帐号,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滨州日报/滨州网讯7月2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宇向东以“四不两直”方式到滨城区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暗访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p><p class="ql-block">宇向东先后到滨州翰辰财富中心项目、中博国际商贸城、台湾大厦(铂悦城)项目等处,实地查看项目周边卫生环境,了解创城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p><p class="ql-block">宇向东强调,要增强创城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质量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对现场问题和短板弱项,按照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突出抓好路域环境、裸露土地、工地扬尘等排查治理,以创城为抓手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为创城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创城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尽快达到创城标准要求。要举一反三,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p><p class="ql-block">王进东参加活动。</p> <p class="ql-block">2020年7月2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宇向东以“四不两直”方式到滨城区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暗访督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p><p class="ql-block">宇向东先后到滨州翰辰财富中心项目、中博国际商贸城、台湾大厦(铂悦城)项目等处,实地查看项目周边卫生环境,了解创城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p> <p class="ql-block">四、2021年7月21日的滨州101总部基地项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虽然小编在现场没有看到大型的施工机械,也没有听到施工的声音,但是在该项目工地的西门已经设立了大门,LED屏幕也在滚动着字幕提示。在项目的公示信息中,可以清楚看到该项目的开发主体为滨州金码置业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置业公司的四个股东分别为:青岛三宝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滨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滨州鑫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金源置业咨询有限公司。</p> <p class="ql-block">滨州金码置业有限公司</p> <p class="ql-block">秘建明</p><p class="ql-block">人物简介:秘建明,担任滨州金码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乐陵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山东滨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齐鸿置业有限公司、乐陵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担任滨州金码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县齐鸿置业有限公司等公司高管。</p> <p class="ql-block">【一面锦旗·一股暖流·一份责任】滨州金码置业有限公司赠送锦旗</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21/9/30 9:10:06 来源:原创 【大 中 小】 浏览:679次</p><p class="ql-block">2021年9月29日,滨州金码置业有限公司将一面写有“担当为社会排忧解难,专业让项目浴火重生”的锦旗送到我中心。</p><p class="ql-block">滨州金码置业有限公司现开发的“滨州101总部基地项目”位于市城区核心部位,因种种原因烂尾多年,成为城市的一道伤疤。在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项目于近期启动,计划于两年后投入使用,将成为我市的一张靓丽名片。为推进项目建设,滨州市住建局成立了工作专班,中心是主要的技术支持单位。为项目推进,中心提供“伴随式”的技术服务,仅刘立明主任就先后十余次到现场,爬高楼,下基坑,出方案,找专家,细致入微的支持赢得了建设单位好评。</p><p class="ql-block">一面锦旗,一股暖流,一份责任。服务于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滨州高质量发展,我们一直在努力。</p> <p class="ql-block">山东滨化置业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被罚</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21-07-14 12:08本地资讯创作者</p><p class="ql-block">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山东滨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收到罚单。</p><p class="ql-block">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滨自然资规罚[2021]2022号显示,山东滨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7月12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进行罚款19.167万元,并没收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p><p class="ql-block">资料显示,山东滨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秘建明,注册资金:1000万元,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信城街道办事处阳城三路以北,河东一路东侧恒泰家园小区门南商住楼316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p><p class="ql-block">(一点资讯山东)</p><p class="ql-block">编辑 :于立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