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同

为深刻吸取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着力消除我辖区内自建房及其他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br>  积极召开关于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的专题会议。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为副组长,办事处各分管领导为成员。要求各社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专人进行拉网式摸排,做到应统尽统,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分类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要及时清退人员并予以拆除。<div><br></div> 一是明确排查重点,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排查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建筑物、擅自改变用途建筑物、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要求排查范围内“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br> 二是按照网格化对辖区内建筑开展拉网式严格排查,并聘请河南正科泰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参与指导排查工作,排查中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问题的房屋,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动员房主对房屋进行鉴定或拆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第一时间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br> 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 对辖区房屋开展鉴定 对危旧房屋进行封门、清人、粘贴危房提醒 三是利用“小喇叭”、微信公众号、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房屋安全常识普及。 截止目前,我办已排查辖区自建房550栋;排查出隐患房屋8处;已拆除4处,按照要求鉴定2处,剩余2处已按照要求清人。<div>  下一步我办还将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长效机制。以网格化为立足点,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不间断开展排查工作,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辖区安全。</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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