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水产养殖源头质量安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8月4日,山西省鱼病中心卢主任、山西省水产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雷所长一行在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科科长马红丽陪同下,来我县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p> <p class="ql-block"> 此次抽检承担单位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对水产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进行取样检测。我县抽检的养殖单位为长子县群发农业有限公司和长子县紫金山渔业专业合作社2个养殖企业,每个养殖场抽检2个品种、每个品种抽检2个样品。抽检工作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现场封存样品,抽检人员、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共同签字,随后检测结果告知各市县农业农村局。</p> <p class="ql-block"> 在长子县申村水库抽检白鲢、鲫鱼</p> <p class="ql-block">在长子县紫金山渔业合作社抽检鲤鱼、草鱼</p> <p class="ql-block"> 在抽检的同时,省市专家对这两个水产养殖企业的三项记录进行了检查,并要求严格实行水产品合格证制定,此次抽检行动进一步排查了我县水产品生产安全隐患,提高了养殖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了我县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