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婚姻70年(1)

大强

<p class="ql-block"><b>作 者:张振兴</b></p><p class="ql-block"><b>美 篇:大强(作者之子)</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作者简介:张振兴,满族,原名张传文,满语名:哈拉·扎库塔·文兴。1929年农历腊月初二生于辽宁省凤城满族自治县。</b></p><p class="ql-block"><b>1946年参加东北民主联军辽东军区独立团,后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63师489团,169师独立2团,参谋处任书记。194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b></p><p class="ql-block"><b>1950年3月转业到本溪市委组织部工作。1959年任本溪市平山区副区长,后任本溪市商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1990年副市级离休。</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主人公简介:张桂兰,汉族,1932年农历二月初九生于山东省文登县。1948年11月在本溪市彩屯区政府工作,194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共青团本溪市委青工部部长,本溪市妇联副主席等职,1988年离休。</b></p> <p class="ql-block">今年的7月20日,是我们老俩口婚礼70周年。在中国,结婚70周年被称为“白金婚”。白金,是在大自然里天然形成的一种白色贵重金属,即“ 铂金”,是十分珍贵的。就像铂金一样,我们共同携手度过了70年弥足珍贵的婚姻生活。</p><p class="ql-block">70年时光飞逝,我们都已是年近百岁的老人,我们不仅亲历了时代的巨变,我们的爱情也经历了岁月的沉淀,散发着别样的光彩。回忆我们夫妻相恋、相知、相依、相爱的七十年的岁月,真是:如歌、如金、如梦、如梭……. </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相识</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本溪是我第二故乡。我对本溪的第一印象是在1948年10月末,那是我在解放本溪的战斗中第一次看到缭乱的本溪市容。工厂停工,厂区杂草丛生,无论是工厂还是矿山到处都是坍塌的厂房,凌乱堆放的设备,真是支离破碎,千疮百孔,险象环生。市内人烟稀少,大多数市民和工人在战乱期间纷纷逃离城市自讨生活出路。</p><p class="ql-block">沈阳解放后,上级命令我师驻扎本溪,我们团同师部驻进本溪湖的东山红楼。当时的溪湖街,只有一家很小的照相馆,两家理发店和几个小旅店。给我的印象是——本溪是一个很不像样的小城镇。</p> <p class="ql-block">1950年3月,我们团三十多名连级干部,经东北军区,分别转业到刚刚解放的沈阳、抚顺、鞍山、本溪。我来到本溪,从此本溪就成了我的第二故乡。从二十一岁到本溪,现已九十二岁了,七十多年来参加建设本溪、服务本溪,而今生活在本溪,亲眼目睹了本溪的发展和变化。</p><p class="ql-block">1950初春,我刚到本溪,从火车站出来就看到了工厂的烟囱里冒出了滚滚黑白色的浓烟,这意味着工厂已经开工了。那时候每天的早、午、晚,在一个固定的时刻里,全市都能响起上下班的汽笛鸣声,这象征着各个工厂、矿山都在热火朝天的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景象。</p><p class="ql-block">来到本溪市委组织部报到,组织部干部科长勿凡同志与我谈话,让我留在市委工作,我提出到生产一线的本溪水泥厂工作,组织上同意了我的请求。本溪水泥厂是日伪时期,由日本人建造的,本溪解放后回到了人民的手中。</p><p class="ql-block">1949年市委派一批干部到水泥厂,张展恒同志任厂长,毛维经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孙耀华同志任工会主席。在他们的领导下,全厂从矿山开采到生产制造各个环节都能运转自如。工人们也都干劲十足的忙绿着,机关各科室人员也都恪尽职守。整个生产开始步入正轨,蒸蒸日上。</p> <p class="ql-block">在水泥厂我被分配到人事科工作,时任科长季光同志是一位很有气质的女同志,副科长是程金玺,我与吴月霞(女)是一等科员,还有张桂兰等几名同志同在这一科室,张桂兰同志与我还是邻桌,那时的人事科、劳动工资科和总务科等二、三十人都在一个大厅中办公,我们的工作很有秩序。我们共同经历了一起去完成相应的工作,开展人事安排、岗位培训、业务竞赛、义务劳动,积极参加工厂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p><p class="ql-block">1950年“五一”劳动节过后,由于我们俩不忘党员初心,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敢于向不良倾向斗争,及时处理各类问题等,组织上决定,抽调人事科长季光,我和张桂兰三名党员到本溪市委党校干训部学习。在两个多月的学习期间,学校领导亲自授课,我们学员勤奋努力,在众多学科上学到了很多知识,并考取了优异成绩。在120多名学员的结业考试中,我名列第一,刘志耀同志第二名,张桂兰同志第三名。结业后,桂兰同志回到水泥厂做厂团总支组织委员,我和刘志耀同志从党校直接调到本溪市委工作,我被分配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刘志耀同志分配到市委宣传部工作。</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本篇摘自张振兴《我们的婚姻70年》部分章节</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