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湘河镇中心小学 预防溺水再告家长书

湘河镇中心小学

家长朋友们:<br> 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正值暑假,中小学生溺水进入高发期。近期全国频繁出现学生溺水事件。生活可以彩排、生命不会重来。学校再次告知家长朋友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切实担负起暑期教育管理孩子的责任,家校联手、群策群力,共同做好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br> 1.提高警惕。“水火无情”,溺水事故往住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你们的一点疏忽、一丝懈怠,都很可能造成溺水事故的发生。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无论生活工作再忙,也不要忘记孩子的安全。 2.加强教育。要教会孩子“七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下江河、池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遇有溺水事故要学会寻求成人的帮助和报警。尽可能教会孩子游泳、应急逃生的基本技能,特殊情况下进行自救。要反复告诫孩子,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避免盲目施救导致的溺亡事故。 3.加强监护。暑期外出游玩、走亲访友不忘安全。不要让孩子脱离大人的监护视线,更不能让孩子到危险地段、危险水域或其它危险场所玩耍。尽量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确有必要的,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有其他未成年人私自下河游泳、戏水等现象,请及时制止或告知其家长。 4.同时,请家长关注孩子交通安全。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法规:不在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不乘坐无牌、无证等不合格车辆,发现危险来临必须及时躲避;不骑电瓶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骑车行路切不可擅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不逆向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悟空出行”等共享单车上路,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br> 5.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同学们外出时要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去向,注意交通、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外出活动时,不要到危险的地方去,要远离建筑工地、道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到别人家里过夜,不要与社会闲杂人员以及陌生人交往和随行。自己在家时,如有陌生人来访,不要私自开门,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在家中玩耍时,不要攀缘登高,更不能在阳台、窗边及楼梯口嬉戏,避免发生坠楼和滚下楼梯的事故。<br> 6.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同学们购买袋装食品时要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在校门外和街头流动摊点购买零食,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做到不抽烟,不喝酒。珍爱生命,拒绝毒品。<br> 在暑假期间,希望同学们合理安排好暑假生活,在娱乐休息的同时,也要安排时间多锻炼、多读书做到劳逸结合。<br>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健康安全、成人成才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防溺水教育,加强日常监护,做到“我的孩子我负责、他人孩子我关心”,织紧织牢暑期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坚决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为了孩子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div>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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