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品】 一对丫丫宝葫芦

疾风剑豪(谢绝送花)

<p class="ql-block">古玩市场有玩石头的,有玩核桃的,有玩菩提的,不知受谁的启发,六十五岁的老张偏偏对丫丫葫芦情有独钟,这天他便从公园早市上花二十元买回一对,放至耳畔摇晃两下还哗啦哗啦作响</p> <p class="ql-block">刚买回来的一对丫丫葫芦是浅浅的淡淡那种原色,实在不怎么好看,就是送人估计也没有要的。</p> <p class="ql-block">半年后,还是这对丫丫葫芦,还是在老张手里,却与原来有着天壤之别,就像一只丑小鸭变成了漂亮的白天鹅,大放异彩,身价顿时倍增,拿在眼前叫人看了爱不释手。</p> <p class="ql-block">这天休息,上午八点来钟去买鱼食经过小区广场,小王发现老张坐在太阳下手里握着一对丫丫葫芦,与几个人正在聊什么,他走过去好奇驻足看了一会儿丫丫葫芦,便问他怎么弄成这样的?老张说,这是他日复一日拿手“攥”出来的。“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p><p class="ql-block">如同经典传奇里的故事,这对丫丫葫芦被蒙上了神秘色彩。</p><p class="ql-block">&nbsp;&nbsp;&nbsp; 自打从藤上摘下那天起,从乡下运到城市,恐怕连栽种它的主人也不会想到,几经倒手,它由过去本身的浅色现已变成黄中带红,红里透黄,而且油光发亮,如同被烤上瓷一般,在老张的手里已变成无价之宝。</p> <p class="ql-block">像最早古典传说“八仙过海”的铁拐李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在社会上风靡一世的活佛济公,他们随身携带着的宝葫芦,不管是装灵丹妙药还是盛琼浆玉液,由此打造的人物形象在世上都一直影响深远,所以老张把他的YY葫芦便视为自己的“护身符”。老张告诉小王,不管走到哪里,他手里总拿着这对丫丫葫芦。为此,他总结了三点体会:一是“捂”。葫芦攥在手心里,利用手心出汗,让葫芦慢慢吸收,滋润其“肌肤”,天长日久达到“养”的目的;二是“搓”。就是攥在手里的葫芦不停地转动,因为手心不光出汗,同时还出油,吸收了油脂的葫芦外皮原色在不停地搓揉下慢慢褪去。三是“蹭”。人的鼻翼两边是出油相对较多的部位,利用一早一晚,将葫芦在鼻翼两边蹭,让葫芦最大限度吸取油脂,以“油”喂“葫芦”,长此以往坚持做,葫芦不仅光采夺目,而且铮明瓦亮闪闪发光,就变得非常好看了。</p><p class="ql-block">据老张说,他手里这对葫芦还不是玩得最好的,玩得最好的都翻出浆来,表面跟刚从油里捞出一样,黄不黄红不红的,厚墩墩的,油光光的,只是他没见过。</p><p class="ql-block">围观的人越多,老张讲得越亢奋、越起劲,仿佛穿越时空隧道回到远古时代,在讲述一件刚刚出土的历史文物。讲完怎样“养”葫芦,意犹未尽,接着又讲玩葫芦对人的宜处,俨然一位专家,一席话道出玩葫芦的真谛:“葫芦拿着不是为了光好看,好玩,主要也是为了养生。人的手指末梢神通过搓揉刺激,不仅可以舒筋活血,而且可以防止老年痴呆。不是我夸大其词,在这里瞎掰,通过实验证明,常用丫丫葫芦在鼻翼两侧蹭或顺着眼眶对着从里往外一圈一圈地转,对面部也能起到保健和按摩作用,信不信由你。上个月,一位收藏爱好者硬缠软磨要花二千块钱买我的,我都没舍得出手。跟你说吧,现在我手里这对丫丫葫芦给多少钱我都不卖。”</p><p class="ql-block">老张的一对丫丫葫芦在小区里的名气越传越大,不少人跟他讨教,问他从哪买来的,怎么“养”的。冲着这对丫丫宝葫芦隔三差五有人请他到饭店喝酒,还经常见他喝的东倒西歪。</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一天晚上下班回来,见老张喝得醉醺醺的,一人坐在广场边的台阶上,抓着头发,一副想不开的样子,小王上前问他为何坐在这里,他抬头看一下小王,睁着醉意朦胧的双眼,晃动着身子,点着手指,骂道:“三天前,和朋友在饭店喝酒,我把那对葫芦放在桌上,上……上……呃……上厕所的工夫,回来没有了。朋友说……朋友说他也……呃……他光顾看手机信息,也没看见叫谁拿走了。你说,还能叫谁拿走了?呃,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小人,小人,噗——”接着,朝小王喷出一口长长酒气,然后大脑好像突然关了电门,手指从空中一下“掉”下来,脖子跟断了似的,头一下耷拉下来。</p><p class="ql-block">丢三天了,老张还没有从痛苦地阴影中走出来,可见这事对他打击伤害有多大呀!</p><p class="ql-block">“可惜!可惜!”</p><p class="ql-block">说完,小王被酒气熏得赶快离开了这里……</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原载中国作家网(现稍作修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