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漕运部院”即“总督漕运公署”遗址,位于淮安市楚州区标志性建筑镇淮楼城区中心的南面,与淮安府衙大堂在同一条中轴线上,做北朝南。现已开辟为漕运总督部院遗址公园,占地约三万平方米。<div><div><br></div></div> 新建的大门建筑很是气派,正门三间,歇山式,三个大门,东西各间侧门,略低于正门。两尊石狮子彰显漕运公署威严。大门前还有元代从波斯国运来的白矾石狮子一对,这是复制的。 在大门广场的东西两侧建有两个碑亭,分别为明洪武叄年立的“申明”“旌善”。“申明”表示郑重说明、公开发表总督漕运的执法权威性。“旌善”意思是表彰在漕运事务做的好的进行美善褒扬。 “总督漕运部院”匾额高悬檐下,大门立柱的楹联为“地居黄运水中欲治槽欲通千里河流涓滴皆从心上过”“官做群民主宽以恩严以法一方土庶笑啼都到眼前来”。 明清两代的“总督漕运部院”即“总督漕运公署”遗址,是在2002年8月旧城改造中被发现,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兴衰的历史见证,更是华夏文明的一大奇迹。同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作为京杭大运河沿线上一个重要的文物点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曾有“南有苏杭,北有淮扬”的说法,利用京杭大运河开展漕运,南粮北调,北盐南运,均途经淮安,使得淮安成为漕运枢纽和指挥中心。自隋代起,朝廷便在淮安设立漕运专署。到宋代,东南六路之粟由淮入汴而至京师。明、清时在淮设漕运总督公署,以督查、催促漕运事宜,主管南粮北调等筹运工作。<div> 漕运总督部院从南宋乾道6年(1170年)就是官府建筑,录事陈敏兴修建,元为淮安路总管府,1293年阿思重修。</div><div> 明洪武元年(1368年)淮安知府范中政改建为淮安府署,洪武三年(1370年)知府姚斌改为淮安卫指挥使司,成化五年(1469年)通判薛淮重修。嘉靖十六年(1537年)督御史周金在城隍庙东新建督察院,隆庆五年(1571年)知府陈文烛将此重修,万历七年(1579)都御史凌方翼将淮安府迁往城隍庙东,移总督漕运部院于此。</div> 淮安漕运公署,始建于宋乾道六年(1170),由录事陈敏兴修。元时为淮安路总管府。总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共有三路建筑,中轴线上分设有大门、二门、大堂、二堂、大观楼、淮河节楼。东侧有官厅、书吏办公处、东林书屋、正值堂、水土祠及一览亭等。西侧有官厅、百录堂、师竹斋、来鹤轩等。<div> 漕运总督署有大堂五间,中厅五间,大楼五间,后厅五间,耳房东西各三间,门厨房七间,案房东西共六间,书吏房二十余间,皂隶房东西五间,工字厅三间,中厅,东西花园耳房四间,花亭三间,亭东耳房四间,大堂西院一宅计十五间,东、西耳房厢房穿廓共三十间,水土神祠三间,黄宾馆三间,仪门三间,脚门二间大门五间,鼓亭二间,牌坊三座,中日重臣经理,东、西日总供上国,专制中原,司道府县厅共九间,中军旗鼓卫官厅共二十间,兵勇各房三十余间,清美堂共十五间,今为军门待客之所,房屋共有213间。<br></div>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总督漕运公署遗址简介</div> 漕运始于隋唐,明初设漕运总督驻节山阳,总督天下漕运事务,”凡湖广、江西、安徽、浙江、江南之粮船衔尾至山阳,悉经查验,出运河由淮黄北上,虽山东、河南粮艘不经此地,亦皆遥禀戒约。故漕运通乎七省,而山阳实为咽喉之要地也”初以勋爵大臣领其职,自景泰2年始用文臣,由二品大员担任。漕运兼任巡抚,有时还兼管河道与六部长官等,故又称漕运部院。自明初至清末,漕运总督237任。该槽署原为历代官府所在,经多年经营,规模宏大,有房屋213间,官兵22000多人。清末,运河失修,漕运停办。漕署裁撒后,为江北陆军学堂,后毁于战火。2002年8月,漕运遗址重现于世。<br> 漕运总督公署是朝廷的派出机构,总督均由勋爵大臣担任。公署机构宏大,下辖储仓、造船厂、卫漕兵厂等。 在漕运总督遗址的北面新建了《中国漕运史博物馆》。不仅丰富了京杭大运河漕运的历史史料,又使游人更全面的了解京杭大运河漕运历史文化。<br><br> 2002年,在淮安(楚州)老城围墙巷整治过程中,总督漕运公署遗址被清理出来。大堂遗址坐北朝南,东西长28.8米、南北宽22.8米,五开间,青砖地坪,34个柱础有33个完好。二堂、大观楼遗址亦相继被发现。西南发掘出一眼直径3.2米的明代大型官署水井,这在全国实属罕见。遗址下3米处为宋元时代文化层。 2011年3月22日上午,在楚州区漕运总督府遗址重新保护性挖掘现场,有新的重大考古发现。随着漕运总督大堂遗址土层的向下清理,许多深埋地下带有铭文的古砖重见天日。<br> 在漕运总督府遗址挖掘现场,发现深砌在墙体内与漕运总督大堂外墙面平齐的带铭文的墙砖。墙砖有阳字铭文,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辨。其中主要有“镇江前军”、“镇江中军”、“镇江后军”、“建康府”、“泰兴县烧造”、“镇江游奕军”、“扬州府”、“南昌府”等字样。此“中军”、“前军”、“后军”、“游弋军”等机构为军中专门负责基础工程建设的军队,就如武警水电部队、武警黄金部队等。“中军”、“前军”、“后军”、“游弋(奕)军”皆为军事建制单位。这将是研究漕运历史又一重要的实物,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和史料价值。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运河漕运建规制,</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总督漕运设淮安。</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遗址壮观今重现,</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见证运河史变迁。</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