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长于板桥画的缘

人文堂

<p class="ql-block">  由于当年正处“文化大革命”期间,字画公开是不允许交易的,见面时相互间均不提及本人的情况,只是以“老上海”、“小宁波”相称,那时老先生的表情显得有些不自然,感觉不好意思,我问画的价格时,他说“小宁波.价格由你定好了。后经带去的朋友协调,商定价格为人民币38元。回忆往事,时间已经过去了50多年,这位八十岁左右的老上海,有可能是当时上海著名书画家“沈先生”,这也是一个缘分。“三间茅屋,十里春风,窗里幽兰,窗外修竹。此何等雅趣,而安享之人不知也。懵懵懂懂,没没墨墨,绝不知乐在何处……”,收藏郑板桥竹石画,也是人生之一乐也。</p> <p class="ql-block">  馆长收藏郑板桥画有一故事,那是在1970年春的一天,本人到上海北京路采购小五金件时,有朋友知我爱好收藏,经他介绍得知上海有一位老先生欲将其收藏的一幅郑板桥画作出让,本人住宿在九江路的一家旅馆阁楼上,下午二时左右这位老先生由朋友陪同送画上楼,打开作品赏识确系是郑板桥的竹石画,尺寸91X53。画内还夹着一张用毛笔写的宣纸条子,尺寸:68X31。内容:不侫“文革”初期在坊子间,郑板桥案件革职被逐来此,行前削去综合奖金,到后扣掉粮食补差,收入既淢开销日重,兼素知拆腰平反无望,面已蒙垢,增薪尤难,为求自助之腶,操笔名为卖画,实属行乞,如蒙见悯赐,故画酬随意施之而已。卖画人谨启。</p> <p class="ql-block">  清代书画家、文学家郑板桥(1693一1766)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郑板桥在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中秀才。雍正十年(1732)举人。乾隆元年(1736)在北京参加礼部会试,中贡生,同年五月在太和殿前丹墀参加殿试,中二甲第八十八名进士。郑板桥吏治清明情系百姓,乾隆七年为范县令,乾隆十一年调山东潍县令,潍县原本为繁荣大邑。郑板桥任县令七年竞有五年发生旱蝗、水灾,生民涂炭。他一面向朝廷据实禀报灾情,请求赈济,一面以工代赈,兴建城池道路,招收远近饥民赴工就食,并责令邑中大户轮流在道边开厂煮粥,供给灾民,同时责令屯积粮按通常价格卖给饥民,他自己也节衣缩食,为饥民捐出官俸。当时山东正常发生人吃人现象,最危急之时,决定打开官仓放粮。乾隆十七年(1752年)他愤然辞官,回到故乡定居,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其诗书画,世称“三绝”,为“扬州八怪”代表人物之一。郑扳桥的一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春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 郑板桥书法,用隶体掺入行楷,自称“六分半书”,人称“板桥体”。 乾隆三十年十二月十二日(1766年1月22日) ,板桥卒,葬于兴化城东管阮庄,享年七十三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