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落实“平安山东”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总结“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省校园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鲁教安函〔2022〕1号)工作部署安排,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和公安系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br> 推荐过程中,各级教育、公安部门,各高等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层层评选,共评选出1198个先进集体、1412名先进个人。其中,教育系统8个市级教育行政部门、74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76所高等学校、684所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1171名先进个人,公安系统8个市级公安部门、109个县(市、区)公安部门、239个派出所、241名先进个人。<br> 我校喜获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div><br></div>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做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发力。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负责制和分工督查制,压实压紧压细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同营造了安全有序、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br> 今后,学校将坚持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师生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守护师生生命健康,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