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一定的制度体系总是服从于特定的时代发展阶段,服从于社会主要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然而,我们的制度设计中有一些仍然是重点针对过去我国落后的生产力这一问题的,难以完美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国情和满足统揽“四个伟大”的现实需要,迫切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激发制度活力。</p> <p class="ql-block">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也要坚持自我完善和发展,主动适应新挑战和新任务,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完成新时代的使命和目标。</p> <p class="ql-block"> 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解决推进“四个伟大”的动力机制。与其他动力机制相比,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因此,通过制度改革、创新来激发制度活力是实现“四个伟大”,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途径。</p> <p class="ql-block"> 激发制度活力与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内在统一的。党中央多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