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font-size:20px;">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的决定通知(陕教工函〔2022〕122号)》,对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学校进行了表彰,大荔县荔东小学获得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2, 126, 251);"> 自我校2013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通过健全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强化消防安全排查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有效维护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2, 126, 251);"> 省级“平安校园”称号是荣誉更是动力,既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奋斗的结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学校在新时期的跨越式发展。</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