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再提醒,防溺水‼️ 防溺水‼️——清河镇中心小学(南校区)

<p class="ql-block">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随着气温不断攀升,溺水事件也进入高发期。这个暑期,学生私自下水导致溺亡的事件在不断发生,所有家长都必须警醒,一定要叮嘱孩子不私自在河边、湖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如果您因工作(临时有事)无法陪伴孩子,一定要和委托监护人做好沟通,提醒他们看好孩子;同时也要多通过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并叮嘱孩子远离危险水域! 总而言之,千万别让孩子处在无监管状态!</p><p class="ql-block">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履行我们的监护职责,生活中我们还要加强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加强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不仅能有效预防孩子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也是依法依规履行监护职责。</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家长一定要重视,及时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避免悲剧再度发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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