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2022年7月23日,郑州市新增两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流调显示,确诊病例曾在多个校外培训机构上课,传播速度快,传染力强,隐蔽性强,防不胜防。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如下工作∶</p> “双减” <p class="ql-block"> 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持续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请遵循您孩子的成长规律,不盲目跟风攀比,着眼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我们温馨提示您:若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请您注意“五查”、“五不”,避免因机构非正常停业侵害了您的权益。</p> 五查 <p class="ql-block">1、查看办学资质,看机构是否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且机构实际开设的培训内容是否和“证照”上注明的办学内容一致。</p><p class="ql-block">2、查看公示信息,看机构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教师资格证等信息。</p><p class="ql-block">3、查看合同签订,看机构是否与您签订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p><p class="ql-block">4、查看缴费凭证,看机构是否开具正式发票。5、查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环境是否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且机构实际开设的培训内容是否和“证照”上注明的办学内容一致。</p><p class="ql-block"><br></p> 五不 <p class="ql-block">1、不让孩子参加“线上”“地下”隐形变异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p><p class="ql-block">2、不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p><p class="ql-block">3、不选择无办学资质、存在安全隐患、预收费未纳入监管的培训机构。</p><p class="ql-block">4、不让孩子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p><p class="ql-block">5、不让孩子参加授课内容超前或超纲的学科类校外培训。</p> 疫情防控 <p class="ql-block"> 1.按照市防指静态管理要求,教育和引导孩子尽量减少外出,不要在小区聚集游戏,服从社区、小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每48小时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上传核酸检测结果,对于被划为封控区和管控区的家长和学生要严格居家,第一时间主动上报学校和所在社区。</p> <p class="ql-block"> 2.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加强督导检查,发现本校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查处。</p> <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疫情防控期间守护好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同舟共济,携手防控抗疫情,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静待孩子们重回教室的日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