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规范、落实《于都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圆满完成2022年招生工作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现场审核通告如下:</p><p class="ql-block"> </p> 审核时间 <p class="ql-block">现场审核时间:</p><p class="ql-block">第一类人员子女:2022年7月20、21日</p><p class="ql-block">第二类人员子女:2022年7月22日</p><p class="ql-block">第三类人员子女:2022年7月23日</p><p class="ql-block">审核资料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p> 审核地点 <p class="ql-block">现场审核地点:明德小学厚德楼六(1)班教室</p> 审核对象 <p class="ql-block">现场审核对象:已经通过网络预审和复议通过的2022年秋季于都县明德小学一年级新生。</p> 材料要求 <p class="ql-block">现场审核类别及需提供的材料</p><p class="ql-block"> 第一类:县城户籍和住房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必须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招生片区);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生本人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证等原件。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材料,其他由相应归口管理部门提供佐证材料。</p><p class="ql-block"> 第二类:县城户籍但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招生片区),以户籍地或住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县城户籍,父母无房产的,在户籍地招生片区入学;随父母(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需要在本县城区学校入学的子女;未安置的城区建设拆迁户人员子女(人员名单由县住保中心、贡江镇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生本人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县城户籍,父母无房产的,还需提供固定住所证明。随父母工作调动需要在本县城区学校入学的子女,要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工作调动证明或编制证明,户口簿,固定住所相关证明等材料。未安置城区建设拆迁户人员子女要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原件,租房合同(协议),户口簿等材料。</p><p class="ql-block"> 第三类:户籍不在县城的城区购房并入住人员子女。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原件(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购房税务发票原件、最近三个月的水(或电)费发票、户口簿等材料。 </p> 温馨提示 <p class="ql-block">注意事项:</p><p class="ql-block"> 1.学生家长进校时所有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扫行程码,测体温,杜绝中高风险人员入校,确保人与人之间在1米以上。</p><p class="ql-block"> 2.体温正常学生家长到我校工作人员处(门卫室)领取现场审核顺序号(每个时间段限审核60人),单号到单号窗口处审核,双号到双号窗口处审核,避免人员扎堆。</p><p class="ql-block"> 3.学生家长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厚德楼一楼六(1)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审核教师会当面告知家长审核结果。</p><p class="ql-block"> 4.家长交通工具一律不能进入校园。</p> <p class="ql-block">编辑:卢家斌</p><p class="ql-block">审核:张淑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