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们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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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们:</p><p class="ql-block"> 当前,我省发生新一轮疫情,我市古浪县也出现新冠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科学有效防控疫情,防范暑假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留守、困境儿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在此,我们倡导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们结合走访关爱服务活动,做好以下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儿童主任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同时,要对留守儿童、孤困儿童家庭进行走访,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儿童监护人及儿童本人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指导做好疫情防控:</p><p class="ql-block"> (一)加固免疫屏障。积极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监护人及儿童本人宣传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对走访中发现的符合条件但仍未接种的儿童、监护人及返乡的儿童父母,动员其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降低感染风险,提高自身免疫能力。</p><p class="ql-block"> (二)做好个人防护。请儿童监护人及留守、困境儿童本人继续保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用公筷、咳嗽或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和居家清洁卫生。请监护人要求被监护儿童合理安排生活作息时间,保证睡眠时间,教育儿童早睡早起,合理膳食,多吃水果、蔬菜,不暴饮暴食,适当运动,增强自身免疫力。</p><p class="ql-block"> (三)主动报告行程。请监护人和返乡的留守儿童父母要求儿童暑假期间减少外出,倡导“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同时要引导已返乡的留守儿童父母,自觉遵守我县疫情防控规定。</p><p class="ql-block"> (四)加强自我监测。请儿童监护人和已返乡的儿童父母密切关注儿童健康状况,教导儿童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肌痛、腹泻等疑似症状,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学校报备。</p> <p class="ql-block">  二、做好上门关爱帮扶</p><p class="ql-block">  对父母不能回家的留守儿童,务必上门探访,关心暑假生活安排,同时帮助儿童和父母进行一次视频交流;对父母已返乡的家庭,和父母谈一次心,劝导父母尽可能回乡或就近务工创业;对已经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上门探访或电话沟通。对走访中发现的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的孩子,要及时上报当地镇(街道)人民政府,确保享受到儿童福利补贴政策。</p> <p class="ql-block">  三、做好政策法规宣传</p><p class="ql-block">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每月的儿童关爱服务及走访工作,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p> <p class="ql-block">  四、做好监护督导工作</p><p class="ql-block">  对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请你们详细了解被委托照护人的身体状况和监护能力,并指导履行照护职责;对不能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督促更换或协调落实临时照护。发现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监护缺失儿童,要落实委托照料或临时监护职责,确保每一名儿童都能得到妥善安置和照料。要重点关注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以及隔代监护的孩子,了解孩子的心理、安全等状况。</p> <p class="ql-block">  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p><p class="ql-block">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对监护人和儿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指导,请委托监护人切实履行照护责任,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溺水,保持饮食卫生安全,遵守交通规则。</p> <p class="ql-block">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愿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的童年!祝各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顺利,万事如意!</p><p class="ql-block">  民勤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p class="ql-block"> 2022年7月18日</p><p class="ql-block">撰稿:杨玉春</p><p class="ql-block">核稿:王有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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