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嘱托 忠诚担当】上宋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

若贤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上宋派出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span class="ql-cursor"></span>“百日行动”(打击篇)</b></p> <p class="ql-block">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上宋派出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强化担当,增强使命感、职业荣誉感,立足实际,从短板弱项上下功夫,主动作为。7月4日至7月12日,上宋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3起,其中盗窃案1起,非法收购赃物案1起,殴打他人案1起。</p> <p class="ql-block">  2022年7月7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曹某恒、曹某金、权某乐(均系未成年人)有盗窃嫌疑。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民警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民警积极联系涉案人员家属,传唤违法行为人,查清事实;一路民警顺藤摸瓜,前往常兴调查取证,固定证据。</p> <p class="ql-block">  经查:曹某恒等人7月5日至7日在常兴街道某废弃的厂房内多次实施盗窃废旧螺丝杆、螺丝帽等物,非法获利300余元,用于吃饭、上网、住宿等挥霍一空。三名违法行为人到案后拒不配合,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天衣无缝”,经过民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询问,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他们低下了头,留下了悔恨的泪,监护人对孩子的所作所为也是感到惊讶,认为自己的孩子做不出这样的事。</p> <p class="ql-block">  7月12日上宋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权某乐(15岁)给予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对曹某恒(13岁)、曹某金(12岁)做出不予处罚决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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