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携手 预防溺水”——榆树市第二实验幼儿园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Shina.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您好!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升高,溺水事故已进入高发期。经研究统计,目前省内外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据调查显示,未成年人溺水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等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间节点。为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避免意外溺水事故发生,特制定《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p> <p class="ql-block">一、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识</p><p class="ql-block">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河道、水库、水塘、机井、深坑等溺水安全隐患就在我们身边,您的一点疏忽,就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各位家长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p> <p class="ql-block">二、依法履行监护责任</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广大家长作为监护人,要结合推送的防溺水教育,引导幼儿认识溺水事故危害、珍爱生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外出游玩时注意公园水域、户外水域,去游泳馆时一定不离开大人、教练员的视线范,做好安全防范。</p> <p class="ql-block">三、做好溺水防控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溺水防控,教育先行,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务必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p> <p class="ql-block">四、增强幼儿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p><p class="ql-block">要引导幼儿“畏而远之”,远离危险水域。指导孩子结合日常所学熟练掌握溺水自救知识,提高自救能力。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可通过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报警等方式,做到科学施救、智慧施救。</p><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幼儿的安全工作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筑牢生命安全防线,保障孩子们安全、健康、快乐成长。</p> <p class="ql-block">编辑:史娜</p><p class="ql-block">审核:杨秀芬、高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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