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在每年发⽣的中⼩学安全事故中,溺⽔是造成⼴⼤中⼩学⽣⾮正常死亡的主要杀⼿之⼀。随着天⽓越来越热,中⼩学⽣因游泳溺⽔事故⼜进⼊了⾼发期。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惨痛的教训,要引起我们对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暑假假期中,家长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要教育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私自结伙去划船,不到危险、陌生的河流、山塘、水沟游泳或玩耍。切实提高孩子的防溺水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做到“四知”,即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暑假假期的安全监管。</p><p class="ql-block"> 二、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做到“六个禁止”: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禁止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不懂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p><p class="ql-block"> 夏季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 </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朋友,生命只有一次,不要让一时的疏忽成为永久的伤痛。 各位家长朋友随时留意,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p><p class="ql-block"> 暑假期间,要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p><p class="ql-block"> 上林县大丰镇大丰街第二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2年7月10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初审:莫芳梅</p><p class="ql-block">终审:莫燕菲</p><p class="ql-block">签发:韦延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