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创新

涛哥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企业规章制度创新,是一个极其艰涩、烧脑的话题,也是一个极其敏感让人望而却步的话题,…</p><p class="ql-block"> 因为任何规章制度,都极其严肃、严格、严谨,就象是身处在法庭上,氛围令人紧张,照章办事,容不得一丝含糊,条条框框,经纬分明,非对即错,非黑即白,…</p><p class="ql-block"> 在如此严谨的环境下,哪来的改进空间?有何创新可言?…</p><p class="ql-block"> 制度创新往往让人望而生畏,有谁敢去和法官讲道理呢?…</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然而,任何制度,都是出自于对一般条件下的规定,在通常、普遍、大多数情况下的处理办法,而当特殊情况出现的时候,这种一般的条款就不适用了,…</p><p class="ql-block"> 如果教条的执行制度,就会出现与制定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情况,对秩序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这就让人不得不去思考这个制度创新的话题了,…</p><p class="ql-block">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虽然不喜欢这个话题,偏偏又不得不讨论这个话题的原因。</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举一个实操的例子,就能很好的理解过中细节…</p><p class="ql-block"> 以企业招标为例,招标的初衷或宗旨,是通过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比性能,比价格,比服务,让消费者买到性价比最高的产品,而这个过程中,最容易出现偏差的地方,就是供应商通过舞弊的方式,欺骗消费者,让消费者买了质次价高的产品,蒙受损失,所以,要求招标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以防止任何形式的舞弊,所以整个制度的设计都是按照这个初衷和针对舞弊的防范措施制定的…</p><p class="ql-block"> 按照通常情况,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就是比价格,经济标占比60%分值,价低者中标就是个铁定的结局…</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然而,这种在一般商品采购时非常适用的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就有问题了,…</p><p class="ql-block"> 比如有些进口的比较先进的设备,技术水平就是高出一大截,价格也可能高出数倍,如果选用这类设备,虽然采购时花钱多点,但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其性价比大大高出了同类设备,而如果按照招标制度机械执行,先进设备就永远不可能中标,因为这60%的价格分一分都得不到,…</p><p class="ql-block"> 这,就违背了招标制度的初衷,完全背离了招标的宗旨,严重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技术的进步,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p><p class="ql-block"> 当我们面对这样的问题时,你还能坐视不理吗?所以,企业规章制度创新是我们不得不介入的一个领域,哪怕顶着再大的压力…</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一般与特殊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再好的制度,都不可能穷尽所有特殊,也不可能照顾到所有情况,只要有特殊情况出现,就必然遇到制度条款不合理、不适用的情况,因此,制度创新也将是不得不面对的一项艰巨工作,而且,这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p><p class="ql-block"> 制度创新,其实质就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以制度制定的初衷、宗旨和原则为基准的改进,是对具体操作方式、方法的灵活变通…</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如何操作?有几点思考供大家参考…</p><p class="ql-block"> 《易经》,是中国人充满智慧的一本书,其中讲到的“三易”,既简易、变易和不易,对如何创新操作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p><p class="ql-block"> <b>简易</b>——大道至简,制度应当化繁为简,使之简单易行,好理解、好操作、流程便捷,宗旨与目的指向清晰、明确,一目了然,这可以作为制度创新的第一个原则…</p><p class="ql-block"> <b>变易</b>——人要容易改变,要具备灵活性,办法总比问题多,思路要灵活,头脑不能僵化,不能搞教条主义、形式主义,不能死板、机械地执行制度,对于不合理的地方,要勇于去改变,敢于去改变,…</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关于变易,有一个国外的司法案例很值得借鉴:</p><p class="ql-block"> 有一个人,在寒冷的晚上晕倒在地,遇到一小偷,小偷偷走了那人的财物,准备离开,这时,他想,这人肯定得了重病,如果他走了,这人肯定会死在这里,有点于心不忍,于是,把这人送进了医院…</p><p class="ql-block"> 此人的确病得不清,据医生判断,如果这小偷不把他送医院,哪人就肯定死定了…</p><p class="ql-block"> 第二天,警察从监控查到了小偷行窍的全过程,把小偷抓了,法庭上,那法官因为小偷救了人一命,作了变通,判了小偷无罪…</p><p class="ql-block"> 在法律条款中,只有盗窍判多少年的条款,并没有救了人命就可以不判罪的条款,既犯了罪又救了人命,这就属于非常特殊情况了,而法官本着立法执法的宗旨和原则:维护社会秩序,本着社会伦理鼓励向善行为的原则,灵活操作,于是,就有了这个精典判诀…</p><p class="ql-block"> 变易,就是对特殊情况的灵活变通,特珠处理,而不是照搬教条…</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b>不易</b>——对于应该坚守的东西,要做到坚持原则,决不动摇,坚守不易,坚如磐石,比如对于我们制度的宗旨、大原则、道德底线…等等,必须要严格遵守,不允许有丝毫的突破…</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既要变易又要不易,听起来有点自相矛盾,实则不然,不易是前提,变易是在不违背宗旨与原则基础上进行的,大是大非问题是决不允许灵活性的,在非原则性范围的东西,如操作方式方法方面,才允许变通…</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再以招标为例,在不违背招标的宗旨——通过招标,让消费者买到性价比最高的商品,和坚守公平、公正、公开,严防舞弊的大原则,本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技术进步,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大前提下,可以对关键技术设备这一特殊领域进行严格界定,采用特事特办的方式,…</p><p class="ql-block"> 比如适度提高技术标的评标分值,可以到提高到70%~80%,这就可以通过突出技术性需求的方式,实现采购到性价比最高的设备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综上,原则性和灵活性是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体,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没有原则,就会乱套,但是没有灵活性,就不能准确的实现原则的宗旨,怎么样做到既尊守原则,又灵活操作,是一种智慧的体现…</p><p class="ql-block"><br></p>